媒体:中国环境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11/3 6:46:34
本报见习记者熊丹玮 通讯员叶芃铖 吴小平宜春报道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近日在“零点行动”夜查企业时,现场查处了一家污染企业并依法进行重罚。
据了解,上高县环保局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高密度连续开展“零点行动”。日前在一次检查中接群众举报,反映江西润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生产废水偷排现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这家企业进行排查。
经现场检查,润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正常,但污水处理设施已停用,企业使用软管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
执法人员当即对这家企业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并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拆除非法设置的软管。
监测结果显示,这家企业偷排污水pH值1.98为强酸性废水,COD5418mg/L,氨氮110.25mg/L,属严重超标。
针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上高县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拟对企业行政处罚38.5127万元,并将企业生产副总及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