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国治苏剑宇记者刘帅报道:近日,记者从上饶市检察院获悉,该市两级检察机关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切入点,把检察工作融入生态环境建设中谋划,3年来共起诉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犯罪嫌疑人302人,立案查办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17人。
保持严打态势
近年来,针对鄱阳湖生态保护区出现的危害珍禽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上饶市检察院和鄱阳、余干等湖区基层院主动谋划,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快捕快诉,保持严打态势。
2011年,鄱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制定了《开展打击破坏鄱阳湖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涉及野生动物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同时,在生态环境乡白沙洲派出检察室,与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3年来,鄱阳县检察院共批捕该类案件4件9人,起诉5件10人。
据统计,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上饶市、县两级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涉及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3年来,共立案查办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17人。
该市两级检察院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共起诉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302人。
建立协作机制
为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形成合力,近年来,上饶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此前,横峰县检察院曾会同该县纪委,对该县最大河流葛溪河水污染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广丰县检察院曾就少数企业生产污染水源、影响饮用水质量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及时处理污染源;上饶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工作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审计等机关的信息沟通、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制度,拓宽诉讼监督案件的来源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