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唐吉平、记者黄龙报道:近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第四批环境污染举报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县(市)对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针对群众反映的上高县鳌山镇店上村320国道附近有7到8家陶瓷厂排放含二氧化硫废气污染问题,上高县经过调查,群众举报线索中的陶瓷企业位于上高县泗溪镇黄金堆320国道沿线,实际共有5家。5家陶瓷厂共计陶瓷生产线18条,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7月22日至23日,上高县环保局工业园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5家企业的窑尾、喷雾干燥塔脱硫除尘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查看了现场加碱记录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检查结果表明,企业均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属于正常排放,未发现污染问题。下一步,上高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投资107万元,新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投资155万元打造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对全县重点涉水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在全县范围开展重点涉水涉气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工程,要求企业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由县财政给予1至10万元奖励,切实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目前,上高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项目已进入合同签订阶段。陶瓷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已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今年9月中旬可全部完工并接入在线监控平台。
针对群众反映的宜丰县板坑水库重金属超标污染问题,宜丰县派出调查组,现场核实并核查了近几年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板坑水库的水质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水库水质监测分析报告全部达标,水库周边无重金属污染源问题。7月21日,该县环保局、疾控中心、卫监所等单位到板坑水库重新取水化验。7月24日,宜丰县环保局监测报告显示,锰、高锰酸盐指数、COD、pH值四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虽然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宜丰县表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水源保护:对板坑水库供水渠道进行关停,停止从板坑水库取水,待确定安全后重新从板坑水库取水。板坑水库停供水期间,该县将加大第二水厂、良岗水厂等水源地的取水量,确保满足城市用水需求。继续加大包括板坑水库在内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组织环保、水务等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的高安市朝阳商贸城东方红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问题,7月25日,高安市环保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酒店已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和高空排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由高空排烟道排放,未发现漏烟的现象。当晚,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发现确实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对此,高安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措施:立即停止营业;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只有在环保部门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业。
针对群众反映的樟树市盐化基地企业、丰城市本地陶瓷企业、高安市陶瓷基地陶瓷企业以及高安市新中原绿湖城污染问题,7月22日至24日,丰城、樟树、高安三市政府均派出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核实。经查,樟树盐化工基地确有个别企业存在偷排、少量污水混入雨水排放、晚上气味难闻等情况。丰城市五家陶瓷企业有少量的露天堆场,在大雨时,收集系统处理收纳能力不够,地面径流雨水夹带的地面粉尘偶尔会排入周边环境引发污染;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厂区建设施工场地及原料不规范堆存产生粉尘飞扬,园区偶尔会出现扬尘较大的现象。高安部分陶瓷企业原料大棚老化破损、排水不畅,遇大雨时雨水确会造成原料区域积水现象;部分陶瓷企业原料进出口未建设自动冲洗平台,部分原料运输车辆超载和未盖篷布、沿路抛洒,园区内确有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现象;建陶基地内陶瓷企业集中,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虽经环保处理,但对周边一定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和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水体造成影响。高安市新中原绿湖城不存在环保审批违法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樟树市限期整改1起、停产整改3起、立案处罚4起、立案侦查5起、刑拘3人、问责9人。目前,各企业对照查找出来的环保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所有涉水企业都实施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排污系统明管化改造,在污水总排口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雨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实现了污染源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2015年11月份整改至今,各企业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升级,已基本做到废水排放达到纳管标准。丰城市环保局对丰城市陶瓷基地企业处以限期整改的措施,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包括: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措施,有效保障水环境安全;全面推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论证,以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污染,全面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使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最小化;加强绿化植被,进一步完善降噪除尘措施,美化企业及园区环境。高安市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改正1起、限期整改15起。同时,我市将督促樟树市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盐化工基地环境管理;要求高安市对举报涉及陶瓷企业原料大棚建设和完善问题于8月31日前全部解决,原料进出口自动冲洗平台建设问题于9月30日前解决。
针对群众反映的樟树市城南北佳花苑附近富达盐矿、晶昊盐矿粉尘污染问题,7月22日下午,樟树市环保执法人员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晶昊盐矿污染问题不属实,针对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原煤渣堆场存在粉尘扬散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运输过程采用帆布遮盖、洒水等措施,避免运输途中扬散;原煤渣堆放场所暂存的煤渣、煤灰在7月31日前全部清理干净,原煤渣堆放场所运输路段固化及原煤渣堆放场所其他区域绿化工作在10月24日前完成。如逾期未整改到位,樟树市环保局将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
针对群众反映的高安市杨圩镇曾家桥水库污染问题,7月23日上午,高安市派出联合调查组,进驻曾家桥水库进行调查,并采取了部分水样送检。经查,曾家桥水库总氮、总磷超标,其他指标均在III类水质标准范围内,水库水质确实存在污染情况。调查组责令曾家桥水库管理局终止与宜春宏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水库租赁合同,由曾家桥水库直接管理;要求该局加强对水库水质的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监管责任,切实执行“人放天养”有关措施。高安市还责令该市水利局加大水库水质监测频率,建立水库定期监测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取样检测,及时掌握水库水质变化情况,水质出现下降时及时查找原因,确保水质逐年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