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停止使用部分公安专段号牌
媒体:南昌日报 作者:内详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1/3 8:44:33
本报讯(肖隆林 记者 谢松)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将停止使用部分公安专段号牌。除赣O/0、赣O/1、赣O/2、赣O/3号段的小型汽车和全部公安专段摩托车暂不更换外,其他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全部换发为警用或民用号牌。
据介绍,我省使用赣O牌照的车辆共有6242辆,其中属于公安专段号牌的有3900多辆。为便于规范警用车的管理,杜绝开特权车现象,严肃警风警纪,省公安厅从2008年11月起,对全省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掌握了需要更换号牌的车辆情况。省公安交警总队责成各设区市交警支队,对本辖区申请换牌的车辆进行查验,并办理换牌手续;对于省直各单位和南昌市范围内的公安专段车辆拟更换警用号牌的,则由总队车管所按正常工作流程直接办理。
截至目前,全省各市车管所已为近千辆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办理了换牌业务。从今天开始,省公安厅将组成由纪委、督察、交警等部门参加的检查组,会同各设区市公安局共同开展路面查纠工作。对未按期限换发号牌的公安专段车辆予以登记,暂扣车辆牌证,并通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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