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专业号: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2024/6/7 11:26:56
6月4日,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对一起由永修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鄱阳湖保护区吴城保护站、农工党九江市委、农工党永修总支及众多湖区群众旁听庭审。
本案涉及被告人王某等人在鄱阳湖禁渔区内,多次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作业,共计6次,捕获渔获物1400余斤。庭审过程中,检察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并详细解释了鄱阳湖禁渔区的相关规定,包括禁渔区、禁渔期以及禁用的捕鱼方法和工具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现场释法。最终法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宣判被告人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王某等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认罪认罚。
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法庭设在鄱阳湖保护区吴城保护站内,是全国首家“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也是江西省首个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庭。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管辖九江市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德安县、庐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区、濂溪区8个辖区涉鄱阳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经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九江辖区行政区划外的涉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也可由该法庭受理。目前已审判多起涉及破坏湿地、猎杀候鸟的案件,填补了鄱阳湖区环境资源法庭的空缺,对不法行为起到极大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