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宝红):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份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江河湖库共有10条(座),主要分布在饶河和鄱阳湖。其中,饶河涉及我县昌江和乐安河,鄱阳湖涉及西河和潼津河;涉及水库包括军民水库和滨田水库两座大型水库,大源河、北槎垅、蜈蚣山、里湖和灌湖5座中型水库以及珠湖蓄滞洪区。今年我县“河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乐安河、信江东大河、里湖水库、灌湖水库等河流建立覆盖到乡、村的“河长制”。
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工作的县级领导分别担任饶河、鄱阳湖流域、7座大中型水库和珠湖蓄滞洪区的县河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河长。
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农村清洁工程与“五民工作”活动相结合,落实挂点帮扶单位和包村单位,实现村村全覆盖;通过与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和河湖源头环保项目相结合,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库、河道污染治理等活动,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通过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美好家园;通过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结合,延伸辐射农村,打造文明、卫生、生态城镇,务实高效推进农村清洁工程。
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目前,已完成了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及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适时推进鄱阳湖、饶河及一级支流和信江东大河河道砂石禁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