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 4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四类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地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予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贷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还款期限内财政给予全额或半额的贴息。
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季度据实向经办银行、省担保中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拨付贴息资金,每季度结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由有关单位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各级担保机构,各级财政部门收到担保机构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拨付贴息资金。(廖乐逵 牛珺 阳丽 记者 廖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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