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应该对下游承担义务,前人应该对后人承担义务,人类应该对自然承担责任,然而,现实中,情况完全不同。
作者:刘洪波 资深评论人
长江中下游干旱,已有“百年一遇”之说。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陈宇炜研究员介绍,辛亥前后长江中下游有了气象记录,在春夏之交的这个季节发生大面积干旱,前所未有。
4月“桃花汛”消失,人们在等待6月开始的梅雨季。但往年也有过“枯梅”、“空梅”,今年情况也难测。
干旱何以形成,包含着一连串问题。天不下雨是显然的,但为何天不下雨,是自然异常还是人工影响,是不是天不下雨就一定要旱,是不是天不下雨就一定要旱成这样……问题问得越深,答案恐怕越多。
问题自然值得问下去,但现实还是抗旱居首。媒体在报道各种抗旱行动,说是“千方百计”,其实方和计都有限。湖泊干涸,河道干涸,水塘干涸,方和计怎么多得起来?
“过境客水”,这是一个久已有之的概念,抗旱时,“客水”须抢而引之。这相当于说,流动中的水,就属于过客,先流经哪里,哪里先得。水本来是流动的,而现在,我们要把它看作静止,静止的才是“我的水”,流动的则是“客水”,客水就要抢来。这不只是关于水的观念的一种错误,而且必然导致对水的抢占和争夺。
水作为生态系统,有自身的逻辑。主水、客水之分,变流为止,先见先得,则免不了水多时以邻为壑,水少时以邻为敌。水生态将无人关心,上下游之间水权之争不止。
又有人工增雨,各地都在进行,报道说,有的省份出现了增雨炮弹紧张的局面。炮弹增雨,人工影响天气,直言之,应算是“抢留过境客云”。水有过境之说,云又何谓不可?“过境客云”,就是光飘着不下雨的云。这样的云,要用炮弹打到它下雨。各地纷纷人工增雨,就是纷纷截留过境客云了。
云和雨,作为大气现象,自然也有规律。大气环流,云雨不遂人意,人工增雨,算是使天遂人愿、使人胜过天的体现。抗旱紧急,不能说不好。紧急情况,救得了急就是合宜的。只是但愿不要因人工能影响天气而增长了豪情,同时,但愿不要因大家都在“抢留过境客云”伤了和气。“雨本来要下到我们这里的,被他们用炮弹打落了”,影响天气变成影响和气,这不是不可能。
抢水争端,这是自古就有的,现在也不绝迹。何止是不绝迹,随着水资源变得益加紧张,可能会变得更加多见。甘肃石羊河流域上下游抢水,民勤与武威两地关系紧张,而且官民同心,这是众所周知的。
这次长江中下游大旱,已报湖北东荆河流域“各流经县镇各自筑坝抢水”,致河水接近断流。洪湖则湖干见底,自身难保,更无法向市内其他内河补水(流往外面的水,考虑都不用考虑),沿湖各镇抢抽湖水,“部分村民因为取水问题互相争斗,甚至出现攻击基层干部的现象”。
又有消息称,江西将兴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峡蓄水对鄱阳湖的影响”,筑坝调节鄱阳湖水位,汛时防江水倒灌,旱时防湖水外流。
这就是说,鄱阳湖流域将形成相对独立的水环境系统。不妨设想,洞庭湖、洪湖等湖泊,连接长江的各支流,似乎都可以进行这样的“小流域治理”。这样处处节制水流,大江大河就真的只不过是行洪道了。水资源将经过“水利”而各自抢占,水环境将经由“水利”而恶化,水生态将经由“水利”而解体。
问题是,谁能说江西以鄱阳湖筑坝而自求全省之利的行为不值得同情和理解呢,它所做的,不过是人们都在做的事情而已。
上游应该对下游承担义务,前人应该对后人承担义务,人类应该对自然承担责任,然而,现实中,情况完全不同。环境伦理如果不成为一种国家伦理、社会伦理和人类伦理,水的夺占与死亡就不可避免。而夺占所产生的由水而来的利益,类似于杀死水生态和水环境后争抢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