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江网 作者:内 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6/12 6:19:37
本报讯(记者程茜):6月6日下午,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查组组长、省环保厅副厅长陈荣率督查组来我县督查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鄱阳湖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有君及市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斌,县委常委黄仁爱,副县长应美星,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胡斌就我县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作了汇报。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为省鄱阳湖渔政局,2014年3月17日经省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鲤鱼、鲫鱼及产卵场。保护区总面积480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23236公顷、实验区面积为24764公顷,我县辖大莲子湖、汉池湖、内珠湖等核心保护区,约占保护区面积的四分之一,由我县鄱阳湖渔政局代为管理。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该保护区包括老爷庙小区、龙口小区,涉及鄱阳、星子、都昌等县水域,保护区总面积6800公顷,其中核心区2700公顷、实验区4100公顷。我县代为管理龙口小区,由瓢山至龙口,面积1900公顷。近年来,我县加强了资源养护,实行救护奖励制度,落实禁渔期制度,坚持每年安排放流专项资金30万元,在鄱阳湖大规模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对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和种群修复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在长江全流域和鄱阳湖实施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制度,这项制度至今已连续实施15年。
陈荣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强调,各单位要继续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排查,摸清现状,积极推进保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