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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金征集鄱阳湖“金曲”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2/27 7:01:00


“金歌银曲唱鄱湖”全国优秀音乐作品征集暨系列文化活动启动仪式在南昌举行
(大江网记者喻云亮摄)

  大江网讯 记者喻云亮报道:为大力宣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向世界展示中国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崛起的坚强决心,宣传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挖掘鄱阳湖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展观4400万江西人民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精神风貌,江西省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优秀音乐作品。

    26日上午,“金歌银曲唱鄱湖”全国优秀音乐作品征集暨系列文化活动启动仪式在南昌举行,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上洋,省政府副省长孙刚出席启动仪式。据悉,此次征集活动的最高奖项——金曲奖的奖金高达10万元,征稿时间为今年3月15日至8月15日。

  著名“春晚”导演郎昆担任活动顾问

  据了解,本次全国优秀音乐作品征集活动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江西日报社主办,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协办。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团长、作曲家关峡和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主任、导演郎昆担任艺术总监。

  作品要求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

  根据组委会的要求,应征作品要求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挖掘赣鄱文化的丰富内涵、展示这方水土人文鼎盛、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美好图景,抒发融合自然、劳动创造、珍爱生活的美好情感。作品既应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又应体现鲜明的民族气派和时代品格;形式多样、手法创新、优美动听、易于传唱。

  独唱作品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

  应征作品有时长上的要求,独唱、重唱、组合类声乐作品,时间为5分钟以内;齐唱、合唱类声乐作品,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8分钟以内;独奏、重奏、小合奏等小型器乐作品,时间为12分钟以内;交响乐协奏曲、组曲等大型器乐作品,时间不限。

  “百团万人唱鄱湖”将演唱获奖作品

  应征作品一旦获奖,将参加各类晚会演唱(奏)及相关媒体刊出、播放。独唱、重唱、组合类声乐作品,将列为2010年10月举办的“第九届全国声乐比赛江西赛区”的指定参赛曲目;齐唱、合唱类声乐作品,将列为2010年12月江西举办的“百团万人唱鄱湖”大型赛歌会指定演唱曲目。2010年12月底,将举办此次活动的大型颁奖晚会,现场不仅演唱(奏)部分获奖作品,所有获奖作者将邀请出席颁奖晚会,现场领取奖杯、奖证和奖金。

  全国知名音乐家担任评委 金曲奖金10万元

  据悉,组委会将邀请全国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并采取专家评审和网上群众投票相结合方式,初次评选出获奖入围的优秀音乐作品。随后,根据获奖入围作品的进一步演唱(奏)的实际效果,及传唱、传听后受众的认可程度,最终分别确定等级奖,并选出“金歌银曲唱鄱湖”金曲一首。作品奖项设金曲一首,奖金10万元;一等奖2首,奖金2万元;二等奖3首,奖金1万元;三等奖6首,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0元(词曲作者按50%分配计算)。

  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 严禁抄袭

  组委会要求,参赛作品(含曲谱、CD、VCD)概不奉还,请自留底稿或备份。参赛作品需一式10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并附作者简介,其余9份需隐去作者姓名等所有个人资料。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严禁抄袭,如涉及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网络投稿可单独发送歌词、歌谱、音频、视频作品。合唱声乐作品须是完整的多声部歌谱,所有器乐作品均为总谱。

  组委会拥有所有获奖音乐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电视及网络信息传播权,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二次性使用稿酬(奖金)的权利。

  征稿时间为今年3月15日至8月15日

  本次征集活动的征稿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8月15日(寄出的音乐作品以邮戳为准),应征者请将作品邮寄至江西省文化厅艺术处,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6285054,传真0791-6253175,电子邮箱jgyqcph@126.com,联系人匡恺。本次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金歌银曲唱鄱湖”全国音乐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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