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9/19 12:07:01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我省的饮用水源均来自五河,我省拟出台规定,对赣江、抚河等五河及鄱阳湖的水质情况每月公布,并要保证江豚洄游通道畅通。昨日,省法制办公布《江西省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各界求高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于10月9日前反馈给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省政府法制办通讯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邮编:330046,电子邮件:lilin@jiangxi.gov.cn。
《条例》是省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省政府地方性法规,其中五河是指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其中,对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除责令限期拆除外,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