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4月8日电(通讯员王俊君 刘理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被列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面对赣鄱大地重要发展机遇期,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一种无上光荣的担当……”近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袁剑波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进会向区内各基层检察院发出倡议:
深化思想认识,树立服务理念。深刻认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理念自觉融入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促进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坚持从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出发,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正确处理好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关系,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服务环境。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建设领域延伸,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人和的社会环境。
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服务实效。继续发扬检察机关的优良作风,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加强检察队伍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加强交流协作,形成服务合力。环湖地区各基层检察院应加强交流合作,努力形成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外部合力;同时,建立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区建设的协作交流机制,信息互通,共谋发展,形成内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