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陶志坚报道: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围湖造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鄱阳湖区域的生态资源环境。为此,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高举“检察利剑”、创新工作模式,“三措并举”服务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区域生态系统得到了有力地保护,这种工作模式值得“点赞”。
联动协作,凝聚保护合力
为了能够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合力,我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与公安、法院、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沟通信息,明确打击方向和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力度,监督移交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力纠正生态监管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促使相关责任部门依法、高效行政执法,收到了显著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立体保护,打造良好环境
加大侦办破坏环境资源渎职犯罪查处力度,是我院打造全区人民共同保护鄱阳湖区域生态良好环境的举措之一。
同时,结合开展对破坏湖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禁渔期、禁渔区,通过发放检察宣传手册、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为群众提供法律教育和咨询服务,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环保的责任意识。
跟踪问责,筑牢生态防线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预防违法犯罪的职能,构建了“生态检察、预防犯罪”的坚固防线。根据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情况,认真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原因及对策等,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提高了预防环境破坏的能力。
在严肃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倒逼”生态环境建设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了一方蓝天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