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广东发出首份野生动物保护令

媒体:中国林业网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23/9/5 9:40:45

8月15日,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院在审理宣判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向被告人发出了广东省首份野生动物保护令。

2021年,被告人刘某某在位于饶平县联饶镇某鱼塘边架设粘网(捕鸟网)进行非法猎捕,并将猎捕到的动物藏于家中伺机出售。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的住处现场查获苍鹰1只,山斑鸠、灰斑鸠、长尾夜鹰等鸟类100只及鸟网、绳子等物品。

经鉴定: 苍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25000元;山斑鸠、灰斑鸠、长尾夜鹰等100只鸟类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33300元。饶平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并向被告人发出野生动物保护令,要求被告人在案发地附近设立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牌,缓刑考验期内每天至少在案发地附近巡逻一次,巡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阅读 1320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