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填湖围湖等侵占江河湖库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保护好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以扎实的举措抓好填湖、围湖整治工作,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4月24日17时前报市鄱阳湖沿湖地区及江河湖库侵水工程整治领导小组。
《通知》强调,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已建成的违法违规填湖围湖项目要逐一做好统计,掌握建设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以及是否取得有关批文等情况;对在建的填湖围湖项目,无论是否取得审批手续,开竣工时间以及是否取得有关批文等情况;对在建的填湖围湖项目,无论是否取得审批手续,一律责令其停工;对拟建的填湖围湖项目,及时通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一律暂停审批。同时,对违法违规填湖围湖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知》最后强调,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鄱阳湖沿湖地区及江河湖库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加强执法巡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保护我市江河湖库不受侵占。
21日,市委常委周关、副市长朱志群一行深入县区,检查指导清查侵占江河湖库专项整治行动。在新建县红湾公路旁的乌沙河黄家湖段,周关实地察看了乌沙河黄家湖段的水面情况,详细询问新建县有关负责同志具体情况。针对乌沙河黄家湖段沿岸存在被泥土堆积、面积缩小的情况,周关要求新建县要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周关说,我市全面开展清查侵占江河湖库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任何违法违规侵占江河湖库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切实保护我市江河湖库不受侵占,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