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造“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实施一系列措施,全面改善南昌流域江、河、湖水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停靠开采砂石
南昌提出,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采、销售砂石,停靠采砂、运砂船舶等;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船只、砂石堆场和采砂码头。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南昌市将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安全状况,市本级自2016年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乌沙河将建两座桥
实施黄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与乌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将对乌沙河37.8公里河道沿线进行疏浚清淤、截污整治,新建黄家湖橡胶坝和莲花湖橡胶坝、两座跨河桥梁等。2017年底前,完成乌沙河北段黑臭水体治理。
非法侵占湿地要追责
开展鄱阳湖“一湖清水”保护,对鄱阳湖最大洪水位岸线周边3千米及湖区的企业、畜禽养殖进行整治,禁止在鄱阳湖滨湖保护区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和养殖场。
2016年底前,南昌将建立城区湿地档案和地图数据库,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应积极申报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对造成湿地非法侵占、填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阶梯水价制度将推行至各镇
南昌还将积极推进建制镇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7年底前,建立并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16年底前,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配合国家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试点、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
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记者赵婉露、实习生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