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环境保护,国家越来越重视,老百姓越来越关注,为了保护都昌的绿水青山,都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依法履职,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一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近几来,虽然我县没有大型化工、污染、高消耗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压力相对较小,但是县人大常委会还是高度重视都昌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依法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了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我县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及污染防治情况、城市管理、创卫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组织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到工业园企业、苏山石材厂、阳峰金鼎钨钼矿、垃圾处理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筑工地、菜市场、汽车站、都昌湿地候鸟保护区等实地查看,每次开展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都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积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企业,在加快工业经济赶超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是新增环境保护监督内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新时期我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2013年4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县委报告,新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把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从县人大财经委分离出来,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力量和针对性。
环境保护责任重于泰山,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为了都昌的青山绿水、为了都昌的绿色生态、为了都昌的子孙后代,都昌人大在行动…… (都昌人大 涂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