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张掖黑河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国家湿地公园,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特色方向,走好三条路子,推进三大战略,实现科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提高张掖综合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资料显示,甘州区现有湿地7.71万亩,其中天然湿地4.5万亩。而湿地植被多为芦苇、菖蒲、莎草等,群落盖度达85%以上,年产芦苇20万吨左右,属典型的芦苇湿地。其显著特点是,苇塘集中连片,便于保护和管理,有利于规模经营和开发。目前,甘州区正在加快推进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其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实施北郊湿地水源涵养工程和植物造景工程。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芦苇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切实保护好现有芦苇沼泽湿地,保持和促进生物资源多样性恢复,为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夯实基础。
一是要加强芦苇湿地生态资源宣传教育。芦苇湿地是重要的自然湿地,在调蓄洪水、防洪排涝、净化污水,提供食物、美化环境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破坏芦苇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好自然资源,大力宣传保护和管理好芦苇湿地自然资源,形成人人关心湿地保护、人人支持湿地恢复建设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健全完善芦苇湿地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把芦苇湿地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职责,强化措施,切实加大对破坏生态事件的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法律查处力度。要严格界定湿地保护区域,严禁在湿地区域内割青、放牧,桥梁处插箔、拦截撤引水源、挖沟、排放污水或有毒有害气体等行为。
三是要建立芦苇湿地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芦苇湿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成立上下贯通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形成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有效协调工作机制。目前,市上已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局,但县区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设置,多为一些临时性组织机构,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会同公安、工商、土地、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管理,协调各部门、乡镇统一行动,形成县区、乡镇、村组分级管理,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保护和管理机制。四是要加大芦苇湿地生态资金投入力度。目前,芦苇湿地生态退化问题突出,必须投入大量资金予以恢复和保护。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生态项目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组织实施引水入城、水系疏浚等工程建设,保证湿地水资源合理利用。政府要将湿地生态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开发生态环保型工程项目。要研究和制定地方优惠政策,扶持发展有利于生态恢复和保护的产业,为湿地保护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甘州区长安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