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国务院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

媒体:新浪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2/24 8:16:49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09]26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鄱阳湖是长江的重要调蓄湖泊和具有世界影响的湿地,生态环境良好;鄱阳湖地区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要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的重大举措,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途径,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区域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江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冢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加快建设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对于加强鄱阳湖地区生太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各有关方面要开拓进取,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鄱阳湖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已另发稿)
阅读 264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