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江西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8/10 6:22:35
今年是安福县实施“河长制”的第一年,该县选取洲湖水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试点河流,河流流经的7个乡(镇)作为试点乡(镇),结合洲湖水区域性和流域性的特点,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积极开展“自选动作”,为明年全面实施“河长制”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该县已构建了县、乡(镇)、村的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县内的7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分别由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的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其他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设立“乡河长”“村河长”,明确河流所经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现阶段,各相关部门、试点乡(镇)正在逐座制定上报不达标水库的治理方案,下一步将组织各责任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查清水质超标原因,进一步加强承包合同清理,加大退养力度,禁止施用化肥和饲料,实行人放天养。对排放污染水体的养猪场将采取有效措施,该取缔的要取缔,该搬迁的要搬迁,从根本上遏制污染水体的源头。同时,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未达标水库实施限期整改,巩固已达标水库水质成果,保证水库水质不反弹。
除抓好水库水质治理,该县积极组织开展“三大类九大项”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治污、治脏、治乱为主的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二是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