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国土局坚持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以全力服务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新机制为抓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助推该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一、认真落实专项行动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调整用地结构,落实国家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合理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加强用地监管,对2009年报批的建设用地进行批后监管,防止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等。
二是安居用地保障专项工作。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及时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上网公示;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格执行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对圈地不建、囤地炒地、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清理,按时上报清理数据;在第三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和供后使用情况。对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发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加强房地产用地政策及其他调控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是节地示范专项工作。认真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类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组织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用地消耗考核工作;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开展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活动。
四是耕地建设性保障专项工作。完成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规划控制指标;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上图完成情况,开展基本农田建设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施永久保护;认真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备案制度,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监管新机制;开展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
五是监测预警和问责专项工作。严格规范城镇用地管理,对城镇化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专项清理和整改工作;坚决惩治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切实组织好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推进三项基础支撑
其一,加强有关制度研究,完善健全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形成定期形势分析报告;探索土地出让预申请工作,健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新制定的制止和限制用地目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分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
其二,构建“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深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土地监测、地籍信息资料的应用,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着手全县“一张图”本底数据库建设;做好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完善土地管理和利用的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系统顺畅运行,提高数据报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定期公布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供应和开发情况、重点地区监测价格等信息,做好土地态势分析。
其三,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等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