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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湿地保护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媒体: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叶金生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3/1/13 8:43:55

湿地保护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社会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之后,湿地保护逐渐演变为“全球性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发展热”背后的“非理性思维”。中国湿地,历经近几十年的围垦造田破坏,目前又正面临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严重挑战。在人类征服自然的诉求面前,中国湿地优势继续丧失、退化不止的总体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做好湿地保护工作成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当务之急。

一、以生态效益为根本,充分体现湿地功能的重点责任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

湿地功能主要体现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首先,湿地具有独特的生态功能作用。它在维持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物种保存和物种多样性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方面功能显著,是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的重要载体;在降解污染物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工农业生产和人类其他活动以及径流等自然过程带来的有毒物质进行降解和转化。第二,湿地具有强劲的经济功能作用。它为人类生活提供丰富的动植物产品、重要的水资源、独特的矿物资源和能源、水运等重要资源。第三,湿地具有显著的社会功能作用。它既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直接功能,还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总体来看,湿地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功能主体,是其三大功能交替作为的自然综合系统。

但是,湿地的三大功能并不是平衡发展的。湿地存在的基本条件,一在“湿”,二在“地”。生态功能是湿地三大功能中的首要功能。“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在湿地的三大功能中,生态功能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意义。只有保护好湿地,维护好湿地的生态系统,才能为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提供基础条件,才能为人类提供大量物质产品生产服务、多种生态调节服务以及美学、精神等方面的文化服务。从而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以今昔比较为视角,高度增强湿地保护的历史责任

事物是因为比较而存在的。近年来,我国湿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但是,面临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据官方数据,中国现存自然或半自然湿地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低于世界6%的平均水平。同时,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出现了些值得高度关注的新问题。

一是发展过程中的“人地矛盾”加剧湿地面积锐减。中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丰富、面积较大的国家。我国湿地呈现出类型多、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显著特征。据统计,全国现有湿地面积约6594万公顷,占世界湿地的10%,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天然湿地约为2594万公顷,包括沼泽约1197万公顷,天然湖泊约910万公顷,潮间带滩涂约217万公顷,浅海水域270万公顷;人工湿地约4000万公顷,其中水库水面约200万公顷,稻田约3800万公顷。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围垦湿地、过度利用自然资源日益严重,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湿地面积锐减50%以上。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最新发布的《中国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初步评估》报告称,30年来,中国(未包括港澳台)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湿地面积净减少8152.47平方公里。在目前城市扩张、工业外迁、高速交通普遍发展的新形势下,人与地、城与地的矛盾在继续加剧,湿地面积面临进一步减少的危局。

二是科学进步的“双刃效应”加快湿地功能下降。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来就具有“双刃剑”作用。工业污染、过度捕捞、富营养化等,进一步加快湿地质量的下降。例如,前几年的滇池、太湖水质不断恶化,蓝藻事件频发,严重破坏了这些湿地的生态功能。专家分析,从“九五”时期国家就开始投巨资进行滇池“蓝藻”治理,增加人工湿地,但其生态功能显然无法与天然湿地相比。再比如,2011年5月,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的鄱阳湖在其南矶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5000多亩水面只剩下1000多亩,整个鄱阳湖湿地的9个子湖中有8个干涸;鄱阳湖中心区成为一片大草原。同样,湖北省最大的淡水湖洪湖也在这一时间干涸见底。专家评估,洪湖生态湿地恢复至少需要10年时间。在科技进步面前,人们不应陶醉于对自然的征服,而应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合理使用科学技术,防止科技对于人类的自我伤害。

三是执法过程中的“条块分割”酿就湿地管理缺失。2007年国家林业局组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同时成立由国家林业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6个部门组成的中国《履行公约》国家委员会。此后,各省、区相继出台地方湿地保护条例。但在管理和法律上仍然存在空白和漏洞。围垦造田、过度捕捞、地产开发、养殖污染等问题层出不穷。如2010年南方某省这样总结:

“仅‘十一五’以来的四年,我省就圈围了47万亩……”,围垦造田成为湿地受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之前的2005年,东北一个城市的审计局在进行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非法开垦湿地4047公顷。统计显示,由于许多湿地功能退化,造成水土流失甚至出现沙化,另外工农业生产排放的废弃物,也使40%的湿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以生态文明为取向,大力增强湿地保护的政府责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用单独列为一个部分的架构深刻阐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湿地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本战略保障。

我国政府在湿地生态保护方面采取的系列措施有目共睹。一是覆盖大部分重要湿地的保护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二是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良性发展。三是湿地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湿地保护的意识得到提高。目前全国共建立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00处、地方湿地公园12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资料显示,1795万公顷、约49.6%的自然湿地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武汉为例,湿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武汉是我国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特大城市之一。武汉地处江汉平原东部,江河沟渠交织、湖泊星罗棋布,湿地分布非常广泛,是全国著名的“江城”,也是“千湖之省”中的“百湖之市”。新世纪以来,武汉的湿地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全市人民的有力支持,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经验。一是集中进行两轮湿地调查,初步摸清湿地家底,为湿地资源的抢救性保护打下良好基础。2009年,以“让湖泊休养生息,全球挑战与中国创新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在武汉召开了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发表了《武汉宣言》;二是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将湿地保护推进到地方立法保护,在武汉城市圈首个施行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2月2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部关于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法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依法实施湿地保护;三是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辅以湿地公园的保护形式,基本形成武汉湿地的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建有自然保护区(小区)9个,其中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4个;湿地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3个,湿地保护面积从6801.47公顷,发展到33630.7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56%,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了我市21.54%的天然湿地生态系统、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国家重点保护的38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20多种珍贵树木的主要栖息地、分布地,通过保护区得到了较好保护。同时,建立解放公园、菱角湖、后襄河湖、沙湖等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初步形成由不同利用管制级别、多种管护形式相结合的城市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四是保护湿地资源与加强水生态、水环境工作有机结合,构建原生态、近自然、亲市民的湿地生态水网系统。湿地保护从湖泊向江河发展,东西湖府河湿地成为武汉湿地保护的新亮点。

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这就需要我们在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可持续利用、法规建设、管理体系、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的力度

“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总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湿地保护为重要突破口,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第一,在观念上实现彻底转变,跳出传统农业和传统工业的发展视野。实行湿地保护与恢复,关键是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部署上来。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对城市化、工业化形成的资源环境巨大损失进行深刻反思作出的必然选择。在向城市化、工业化迈进的过程中,必须超越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逻辑,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走一条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在城市化、工业化的潮流越来越逼近原生态土地的时候,要选择一条与传统农业文明和传统工业文明不同的保护路径,将湿地保护引向自然生态的恢复,特别要防止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对湿地的蚕食鲸吞。进一步增强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府对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投入力度,改变湿地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状况,健全湿地管理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湿地保护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在措施上实行大保护,站在大区域的高度规划大湿地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域性的大湿地保护网络。建立健全类似长江湿地网络等流域性的大湿地保护网络,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以应对和减少湿地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种影响。长江流域有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泊群,其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否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气候变化都会产生影响,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二是建立健全地区性的城市保护网络。自然生态城市不能被看成一个孤立的生态系统。比如,武汉是长江、汉江流域整体中的一个部分,长江、汉江的支流上下游相通,武汉的湖泊多与相邻城市共有。我们不能按行政区划划分自然生态系统,要以自然自身的规律,把武汉湿地纳入更大的系统进行考察,建立武汉城市圈乃至更大区域的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圈,实施有效保护。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实施多年,武汉先行先试,在武汉城市圈第一个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从生态流域角度,建立协调机制,保护湿地生态,必将促进武汉在湿地保护中的率先作用。

第三,在体制上实行大改革,理顺湿地管理的运行机制。目前国家和各地的湿地管理工作设在林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与农业、农垦、渔业、海洋、石油、旅游等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力不同向的问题,降低了管理的有效性。为解决这一矛盾,武汉在蔡甸区探索建立了专门的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司湿地保护的相关职能。实践证明,效果较好。各地亦有类似做法。为此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中国湿地管理局,以建立健全湿地综合管理体制、统筹湿地保护和修复的规划及相关政策体系。

第四,在保护上实行大提升,实现湿地事业由保护到修复的生态环境大升级。湿地保护应由单纯保护转向引导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划定范围,阻止破坏,只是实现湿地价值的第一步。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更为重要的是要恢复生态,发展野生植物,吸引野生动物,恢复生物多样性。鉴于自然恢复周期过长的特点,须将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起来。武汉沉湖15000亩湿地的野生芦苇覆盖率,由原来的10%左右,现已提升至40%-50%,不少区域的野莲、野菱、水蕨等植物密度达80%,且种群稳定,还新发现了白鹤、蓑羽鹤、斑头雁、白枕鹤、卷羽鹈鹕、黑翅长脚鹬等新的越冬候鸟种类,显现了人工修复的重要成果。应充分借鉴各地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可贵经验,大力提升湿地生态的自然性水平。

第五,拓宽资金渠道,实行湿地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在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中,需要相应的资金作为支撑。建议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和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湿地保护事关建设美丽中国,事关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作为我国内陆湿地资源丰富的武汉,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湿地保护为突破口,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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