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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实施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暂行办法

媒体:内详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2/2/24 9:16:42

  为了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南昌县拼争全国五十强提供环境支撑,日前,南昌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和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印发了《南昌县环保局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暂行办法》。

   《南昌县环保局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了适应范围,举报电话和环保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并视举报案情性质、举报人提供线索重要程度、制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程度,对举报人分4个等次在200—2000元间给予奖励。

来源:省环保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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