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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工

媒体:新华网江西频道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5/6 8:36:16

江西省国家区域战略实施办公室关于印发

《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赣国家战略办〔2014〕1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共青城市、德安县、永修县人民政府:

 

《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工》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2014年1月22日  

 

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工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确定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创新举措,是指导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主要任务分工确定如下:

一、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秀美城乡

(一)打造宜居生态城市。

推行蓝天计划,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现工业废气零排放。全面控制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扬尘。(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和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能源局、省环保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推行碧水计划,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完善排污预防、监督和惩罚机制,推进博阳河综合治理,禁止向博阳河排污。(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推行绿地计划,创建九仙岭和富华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城市路网生态景观长廊和精品园林、绿色广场、街心花园、环湖景观林,推进境内高速、国省道和铁路沿线绿道网建设,实现“花成带、树成林、绿成片”。(省林业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推行低碳计划,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引导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完善步行、自行车、残障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创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推行智能计划,加快“三网”融合,建设“无线城市”和“光网城市”,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社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国家智慧城市。(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推行田园计划,抓好进村通道绿化和环村林带建设,实施农田林网工程,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创建秀美乡村。(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新农村办、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推行强基计划,支持共青城昌九高速出口北移重建,建设城南高速互通口及连接线。共青城的北外环路、共青大道、共安大道南延伸线和鄱阳湖大道列入“十二五”省道规划。(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支持建设连接东西城区的跨(穿)铁路、高速公路工程。(南昌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研究规划南昌城市轨道交通延伸至共青城。(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负责)

支持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和货运码头。(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加快建设南湖新区110KV变电站,支持工业园区和老城区高压线路迁移,改造弱电管网。(省能源局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推行民生计划,加大教育投入,支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适时普及学前和高中免费教育,推动高校和中职学校到共青城设立实训基地或办学。(省教育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和区域性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探索发展医疗保健产业。(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农民工免费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探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自由选择参保险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支持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省民政厅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在全省率先取消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限制。(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公安厅配合)

(二)创建绿色生态园区。

以循环发展理念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业园区,加快形成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园区排污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2013年年底正式运营,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全部达标排放。杜绝“两高一资”项目,保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全省最低。试行环境标志、环境认证制度。(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配合)

实施工业园区绿化提升工程,最大限度保持原有山体、水体等自然生态原貌,对未利用地进行绿化、景观化,打造森林式生态工业园区。园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原有水体保持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75%。(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林业厅、省中小企业局配合)

打造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中小企业局配合)

(三)保护湖泊生态环境。

实施滨湖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执行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取消湖泊禁养区的围网养殖、肥水养殖,严禁围湖造地,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等行为。(共青城市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水利厅、省农业厅配合)

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立湿地自然恢复区,治理乱堵堰、乱排污,严禁一切破坏湿地的行为。建设湿地公园,改善候鸟栖息环境。严格执行封洲禁牧各项措施,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省林业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环保厅、省卫计委配合)

实施湖泊治理工程,按设区市堤防标准建设鄱阳湖共青城段沿湖岸线。加快推进珍珠湖、西湖等内湖治理与美化,着力开展水面清理和临湖建筑改造等。在南湖入口规划建设橡皮坝。(省水利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快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产业

(四)壮大新兴产业。

培育和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手机企业和配套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手机产业基地。(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配合)

加快新能源企业发展,形成年产太阳能电池片1000兆瓦、电池片组件2000兆瓦的生产能力。支持星火工业园建设全球最大的有机硅单体生产基地,并延伸有机硅下游产业链。加快建设稀土铝合金电力电缆等新材料项目。力争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生物、节能环保、3D打印等新兴产业。(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发改委、省工信委配合)

(五)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发展高端精梳纺,力争2015年形成30万纱锭生产能力,打造全省重要的现代轻纺基地。实施服装品牌孵化战略,支持“鸭鸭”、“深傲”等龙头企业提升创意和设计能力,提高工艺水平,开发四季服饰。延长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配套,形成集纺纱、织布、制衣、辅料、设计研发、贸易展销等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全省电子商务总部基地,拓宽网络营销渠道,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力争2015年纺织服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2020年再翻一番,培育国家级品牌10个以上。(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配合)

加快建设国家羽绒制品质检中心,创建国家羽绒博物馆,提升“中国羽绒服装名城”的影响力。(省质监局负责,省商务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培育现代服务业。

推动金融、信息、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向南湖新区集聚,打造昌九服务业高地。(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和永修县人民政府配合)

依托私募基金创新园区,构建服务昌九的重要金融中心。(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改委、江西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网络服务、物联网等项目,建设云计算产业园。(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工信委配合)

大力引进传媒、影视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等产业项目,建设中航文化产业园,打造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共青城文化展演中心,策划“印象鄱阳湖”实景演出,引进游艇俱乐部等大型游乐项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商务厅配合)

(七)发展生态农业。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建设5000亩袁隆平超级杂交稻示范基地、5000亩绿色蔬菜示范基地、5000亩生态苗圃示范基地、5000亩水面精养示范基地,发展千亩葡萄、千亩草莓、千亩柑橘等特色休闲采摘农业。推进农业精细化、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发展,打造全省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区。(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三、开展先行先试,推进改革创新

(八)优化发展环境。

支持共青城经济开发区尽快升格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仓。建立新出口企业退税质押基金,并给予政策倾斜。(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南昌海关负责,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国税局、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优先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帮助区内光伏企业争取国家扶持,并在并网发电上给予支持。(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负责)

允许工业园区新参保企业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三年过渡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配合)

将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直接列入省重点工程。(省重点办负责)

支持开展环评、能评试点,对列入省各类重大项目调度及省重点工程的项目,授权、委托九江市实施环评、能评,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省环保厅、省发改委负责,九江市人民政府配合)

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权限。支持沿京九线“五定班列”运行并加大补贴力度,优先推荐一批诚信企业享受“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便捷通关方式。(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南昌海关负责)

建立省直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对口支援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入赣央企优先落户共青先导区。(省国资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健全安商服务机制,实行首接代办制,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实行行政收费“一卡通”。(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

试行工业用地租让结合的多元化供地方式。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流转退出机制,支持共青城向国家申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对批而未用土地依法依规实施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并适当调整用地规模,耕地占补平衡在九江范围内统筹解决。优先保证共青城开发建设用地,其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单列并予以倾斜。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支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九江市人民政府配合)

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各类重大项目调度会,在省级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开辟绿色通道。(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负责,省林业厅配合)

(十)完善投融资机制。

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及各类金融机构在共青城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与共青城联合组建综合融资担保平台,设立面向全省的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产权交易分支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和金融生态建设试点,简化私募基金设立程序,引导股权投资类企业进入园区。共青城的金融机构放贷存贷比给予适当放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及财政性贴息贷款重点向先导区倾斜。(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改委、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负责)

支持共青城大型市政、城建企业发行节能环保和城市建设等债券。(省发改委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共青先导区上缴税费的省级留成部分商财政给予返还倾斜。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倾斜,在国库资金调度上予以支持。(省财政厅负责)

加大涉农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提高对共青城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支持加快“全域城镇化,农民市民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强化科技引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向共青城倾斜,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平台。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力度。(省科技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骨干企业,组建区域产学研用战略联盟。(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负责)

落户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减按15% 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颁发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十二)加强人才培养。

深化“人事代理”和“同岗同酬”改革,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探索试行公务员聘任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共青城在工作中急需录用公务员,可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九江市单独组织考录。在行政编制分配下达时给予倾斜。探索建立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和公务员薪金改革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省委组织部、省编办配合)

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导向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办法。(省统计局、省委组织部负责)

建立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与先导区干部互挂机制。每年选拔组织一批各行业、各专业领域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新型企业家,到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进修培训。(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三)创新行政管理。

按照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能放尽放、提高效能的原则,赋予共青城行使与设区市相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环保生态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实行省级计划单列,省有关部门和九江市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九江市人民政府配合)

优先将共青城列入省直管县试点。(省发改委负责)

研究探索在共青城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由共青城党委、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省级主管部门指导。(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进一步完善“大部门”运行机制,推进金融办和国资局合署办公、成立南湖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管委会。(九江市人民政府、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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