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江西省林业厅 作者:周正国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1/12/6 9:23:55
11月29日,江西省林业厅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和《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活动的意见》要求,正式批准南丰琴湖湿地公园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
南丰琴湖省级湿地公园将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科学保护盱江水河流湿地资源的基础,维护南丰县域饮用水生态安全的基础上,整合琴湖湿地景观资源、湿地文化资源以及地域景观资源等,全力打造成全县重要的城区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典型示范区域,开展湿地科普宣传的理想场所,县城居民生态休闲的重要开放型场所,使其成为南丰县“生态立县”的标志性工程,南丰森林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形象展示的平台。
南丰琴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南丰县城城区南部,沿盱江向南至曾巩大桥,北至南建大桥。包括区域内盱江以及周边的林地、河流、溪流、泛滥地、沼泽等其它森林生态系统,规划建设面积195.52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70.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