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环保厅在靖按县召开全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就贯彻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现场会进行了部署,宣读了省环保厅《关于命名第三批生态乡(镇)暨第一批省级生态村的决定》。雷元江副厅长到会并讲话。
会议明确,2010年我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推进我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保护好“五河”及东江源头水质和水源涵养功能,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深化“以奖促治”和生态建设示范工作:通过实施“以奖促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快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步伐,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认真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和森林公园等监督管理。
雷元江强调,要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实施,继续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09年12月12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准,成为江西第一个国家战略性规划,这对江西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关键是项目,目的是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把握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强化“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的12个县(市)都应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切实按规划要求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监督源头区保护奖励资金的按规定使用,联合其他有关部门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着手探讨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 “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考核机制。
雷元江要求,一是深入开展省级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创建水平。全省创建8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00个生态村,申报一批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二是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等各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省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争取实现一批市、县级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是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部分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