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余江县依法取缔一家违法电镀生产企业

媒体: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鹰潭市环保局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6/26 7:56:39
 

      日前,余江县人民政府依法对从事违法电镀生产的余江合兴工艺喷涂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月13日,余江县环保局接群众投诉,反映杨溪乡原修才中学院内余江合兴工艺喷涂有限公司一直从事违法电镀生产,污水直接向外排放。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于2010年1月12日注册, 3月份安装设备,同年4月投产,年设计生产眼镜架90万付,内设电镀车间,主要是为眼镜架配套电镀。

    该企业建厂以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更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电镀废水经2个简易(自挖)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山塘,没有防渗措施,电镀正常生产时每天排放废水4—5吨。经现场采样检测,所排污水PH3.5—4.8,严重超过国家标准,污水含有重金属,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此,余江县环保局报请余江县人民政府,于6月17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立即关闭的决定。目前,该企业电镀车间所有设备已被拆除。

阅读 406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