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首先要为民,要与农民建立深厚的感情,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刘书记语重心长地说道。此次访谈主要围绕乡村土地建设和农民农业生产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展开。实践队成员们与政府领导们积极沟通交流,探讨了相关农业农村发展状况。刘书记首先指出,目前农业方面的利益纠纷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为解决纠纷,维护农民利益,乡镇一级设立了司法所以及综治办等工作部门。而在农民诸多上访问题中,刘书记谈到其中社保、征地等问题占很大比例,很多村干部也由于社保政策的不完善而缺乏工作积极性,究其原因,还是跟我国的社会体制和基本国情相关。此外,刘书记还生动形象地援引农村事例,为大家讲述了在很多农民遇到纠纷时,很少一部分人会诉诸法律,更多的是找村委会协调或采用某些极端方式解决,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在自耕地区域建房问题上,刘书记建议处理此类纠纷,一方面从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着手,规范政府工作;另一方面致力于建设中小型企业,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而缓解农村土地压力。在访谈中,刘书记表现出深深的担忧,也让学生们更加领悟了现在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农村百姓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差的,真诚希望大学生们以后可以为基层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为百姓们的幸福着想。”刘书记深切寄语。
访谈在轻快和谐的氛围中落下帷幕。群众利益无小事,座谈让大家对农村发展状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得社会实践队的农业调查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为下一步的实践工作奠定了基础。相信通过与各阶层人士的访谈调研,三下乡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会更加详实圆满。(文/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