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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城旧貌述略

媒体:都昌在线  作者:都城之恋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4/1/3 7:27:44

都昌县城自唐代中期建治至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历史。这座濒临鄱阳湖的古镇,襟江带水,形甲东南,湖光山色,风景旖旎,自古有“水上群山抱邑城”之誉。城南南山耸翠,登山远目瞭,浩瀚鄱阳湖,水天一色,秀丽风光,尽收眼底。自古招徕文人墨客至此游览,至今尚留下众多人文景观,宋代苏东坡写下脍炙人口《过都昌》后,名声远播。

干百年来,都昌县城历经唐、宋、元、明、清以及民国各朝代的兴衰嬗变,由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50多年的改造、开拓,城区“旧貌换新颜”。县城旧貌,只能从历史的断续残编,追溯其片鳞鸿爪。兹将其称谓沿革、城地范围、街坊布局、工商经济、文教设施,祠庙建筑等概况,略述一二。一、称谓沿革

夏、商、周都昌属古杨州域,吴楚地。秦属番(po),汉为鄹阳县,与鄱阳、余汗、海昏、彭泽等同隶豫章郡,初始于四望山鄹阳城。后因鄱阳湖盆地发生地理沉陷,鄹阳、海昏均撤销,入彭泽。隋置龙城县,后复归彭泽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安抚使李大亮察彭泽、鄱阳二县“土地之饶,井户之阜,道途之遥,水路之阻碍”,奏请置都昌县。于是,拆彭泽、鄱阳雁子桥之南地(一说割彭泽一县地)置都昌县,隶浩州(今彭泽县境)。设临时县治于洞门IN附近,称王市。

百五十年后,大历年间(766..779年)移治于彭蠡湖东(即今县城所在地),至今。据旧志记载,“王市不传其兴废”。

旧志称“徙治彭蠡湖东”,似与今日鄱阳湖方位不合。其实,今天的鄱阳湖是由古彭蠡湖发育演变而成。古彭蠡湖发育成鄱阳湖有一个由小及大、由北及南渐次扩大的历史演变过程。先秦时期的彭蠡湖水域仪局限于罂子口(老爷庙附近。左蠡山与星子杨家山之间)断限西北一带,鄱 阳湖南部盆地尚为辽阔的湖汉平原(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 旦大学教授谭其骧称“xiao阳平原”)。这在古书上有可考的 记载,晋佛教大师慧远《庐山纪略》云:庐山“左挟彭蠡,右 傍通川(指长江),左接平敞之原”。古代方位左东右西, “接平敞之原”即指湖汉平原。据《江西省鄱阳湖考察报 告》及历史地理专家考察,三国以后,鄱阳湖区进入有史记 载第一次地震活动期,湖汉平原出现了缓慢的沉降运动, 加之海侵影响,长江水顶托,造成彭蠡湖水大量南侵,至隋 末唐初,越过鄱阳山,东抵鄱阳县,鄱阳湖发育达到全盛时 期。至此,彭蠡湖名渐由鄱阳湖所取代。至南北朝宋永初 二年(421年),枭阝阳县枭B阳城、海昏县昌邑城均因沦入湖 底而撤销。所以,旧志有都昌县治自王市“徙彭蠡湖东”之 说。

都昌县称谓含义,《江西通志》《南康府志》《都昌县志》记述基本~致。即以“境北有都村,南接南昌,而望建昌,故名都昌”。《元和郡县志》云:“都昌县上,本汉彭泽县也。武德五年分置都昌县,以县北有都村,配以昌字,取嘉名也”。

至于县城的称谓,古时一般无专用名称,常以城厢,城关,城区而称之,属通用名。清代前都昌县城无专用名称,清末至民国初先后以城厢镇、城关镇,城区镇而称之。它的别名有二:民国编纂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称,因境北九十里有都村,异名“都村”,清末至民国时期,当地文人重文采,因南山曾设有书院,名“古南书院”,加之寓居南昌,景德镇等地的本邑人士纷纷建立“都昌会馆”,会馆亦名“古南书院”,故县城又雅称“古南镇”。称都昌镇,乃是1951年都昌镇人民政府成立后之事,始与县同。

二、城区范围

古代县以下行政区划多以管理田赋徭役编定。保甲制度推行较早,始于宋代王安石。王安石主张“变募兵而行保甲”。保甲制度一直延续至民国时期,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明清两朝,施行都、图、乡、社制。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全县设十乡六十四都,清代全县设五市图(又称五坊),二镇,十乡,四十八部,后改为五十二都。都的制编是独具特色的,自县城东为一都(相当于今人树乡),二都(相当于今和合乡),三都(相当于今大沙乡),四都(相当于今阳峰乡),依次按反时针方向编制,这在其它地方则少见。

民国推行区乡制,保甲制同存,都图制渐次取消。民国三十年(1941年)全县设四个区,县城属第一区,为城区镇,与乡并列,辖四保四十三甲。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新编乡镇设置,仍称城区镇,新编辖六保,将原辖城东一保划归金汤乡,城西北二保划归襟带乡所辖。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底,城区镇仍辖六保,四十五甲。据是年统计,城区镇共辖六百六十四户,约计三千六百余人。城区镇除管辖城内商民户外,城周一些农村村庄亦编入管辖范围。

县治初设时仪为一小渔村,据历代地方志记载,都昌县除清代列为疲县外,均为上等县,但经千余年的置治,至解放前夕仍属小规模的城镇。此与都昌“据彭湖上流,地势平衍…‘僻在湖滨”有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县府设立地籍整理处,估定地价,办理臀记,以便按数纳税,县城土地经丈量总面积(地税面积)为九。一点三亩,约合0.6平方公里。其实地税面积中还包含城内麻菜园,建筑占地而积不及九百亩。当时县城范围和住户占地,同今日规模相比,显得异常狭小,仅相当于今日县城范围的七分之一左右。

城区人口发展变化,史志无确凿记载,但根据正史和地方志户籍人丁统计资料表明,城区人口有涨有落。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全县有八千三百五十七户,三万八千九百…‘十九人,仅相当于今周溪乡的人口。至明正德七年(1511年),全县人口首次越过十万大关(即十万零三千七百九十九人)。清康熙朝为鼓励垦荒和生育,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历数十年后全县人口激增,一举发展到五十九万余人。晚清以后,因内战烽起,灾荒瘟疫频仍,至民国初年全县人口激剧下降,尚不及二十万。

三、城防建筑

都昌处赣水之总汇,扼鄱阳湖诸水之宗,县城倚山枕湖,自古为全省要害之区。历史上几次重大农民战争,多次战役发生于此。旧时,作为一县之治所,尤注重其城区防御设施的构筑和城周关津要冲汛防的设置。自左蠡、土目、矶山、介石、朱袍山、标石、黄金咀、柴棚、棠荫一线,历朝历代均置军事营汛,至清代时则派把总戍守,左蠡,柴棚为镇,余为七寨,各备哨船一,水兵二。清代实行绿营兵制,以“因湖多盗”“卓望把截”,并在县城置重兵,立东南西北城门兵马司,各领兵十余人把守,另在小南门外设营官署,有弁目一员,兵丁五十名,哨船一只,东门外置演武场。晚清时期,历经洪秀全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后,城区的防御更为加固。

城垣建筑成于明代巾叶,唐、宋、元各代县治无城郭,“帷重门击柝以为固”,即靠更夫巡逻。宋绍圣元年(1094年)开凿西门河,一则利于行舟,避大小矶山之风涛,一则作为县治西部的防护。

明正德嘉靖年问始建城墙,自议建至初具规模花了五年时间,至崇祯时加高增厚,“屹然出郡城之上”。清同治《都昌县志》记载:“正德嘉靖间,本府守陈霖,王教先后建议,知县杨昱经理,城址皆未果”。丁巳年(1557年)知县区益始建垣墙基础,后遭异议而止,两年后知县林贵兆又续建,花了两年时间完成近半工程,因林改调而停。壬戌年(1562年)巡抚胡松督修,始竣工,并建有城门和垣墙上的矮墙。至崇祯十一年(1638年)因城垣低塌,出入可逾,知县杨寅旭“集议修建”,在原城基础上重新建造,加高加固,以至其规模的浩宏大大超过府城星子。城垣东、南、西三面环水,每当汛期四处坍塌,历代几经修茸,民国时期亦曾两次修缮,遂达到解放前夕的规模。

城垣坐落及走向,“后亘黄婆岭,前跨花园咀,菖蒲咀,左包徐家堰,罗家塘,右循西河”,近袤九百另五丈五尺,高二丈。厚与高相当。城垣座落,按现今对照,大致是:北起北门口东风居委会经邮电局后,县招待所中,至县人民医院东侧;东自县医院,经中医院,县兽医站,血防站至东湖西北岸;南自四街一巷南端,经水产局,煤炭公司至水运公司,造船厂;西沿西河、供电局至石粉厂、商业局接北门口。初有城门六座:东称明庶门,南称阳亨门,西南称承恩门,西称大有门,西北称礼贤门,北称拱辰门。其中部分城门时有易位,至民国时期仍有六城门,分别为:大东门,城址相当于今县医院传染病房附近;小东门,城址相当于今小东湖坝西端;大南门,城址位于今西街一巷口、沿湖路上;小南门,城址相当于今航运站附近;西门,城址相当于今石粉厂附近;北门,城址位于今环卫所东侧都(昌)多(宝)公路上。各城门均建有城楼,由警卫大队派兵驻守。大东门、北门为陆路进出通道,余为水上门户通途。城垣顶建有城垛一千五百余个,城基设下水道口城窦七处。

封建社会建造城垣,主要用于防止农民起义军的进攻。但是,在强大的农民革命军风暴中,仍然显示不了它的威力。一个多世纪前的太平天国革命军在黄文金等将领率领下,曾多次攻破城门,直抵城内。1918年5月,黄淦率“赣北护法军”亦破城,并活捉县知事吴嗣浪,开仓济贫。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平野支队曾配合驻华舰队从南河头,矶山等地强行登陆,分3路自小南门、东门、北门直扑县城,并遣飞机疯狂滥炸,将民国都昌县政府炸成一片废墟,县府被迫迁移农村。

解放后,建造四百余年的城垣巳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随着城区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旧城垣自五十年代始遂逐渐拆除,现巳荡然无存,连其形迹也不能辨认了。

四、街巷布局

城内街巷随经济发展时有更易,所指代的名称亦常有更变。清末,城内有前街(即衙前街,相当于今西街)、后街(即邵家街)、左街(城东,后因狭窄堵塞)、右街(后阻塞)、东街(即通大东门陡街)、西街(通大小西门,后元)、学前街(即现西街一巷)、寺前街(旧考棚前,东西走向,即县中前横巷)等八街;有罗家、邵家、周家、龚家、钟家、李家、冯家、王家、石柱、焦子、学背、寺背、庙前等十四巷。其实八街中多为小巷。至民国时期,有商业店铺的街道为:东街南端(自北门至彭家角,为主要商户区)、中街(西街东段,旧称中街)、西街(自彭家角至金街岭,为次要商户区)、邵家街(即今解放路东段)、金街岭、陡街(又名斗星街,即今东街一巷,主要作坊区);主要巷弄有:卢家巷(今名东街三巷,西接东街东至柳树堰)、向家巷(今名东街四巷,西接东街,东至柳树堰)、詹家巷(今名东街五巷,旧称新章巷,西接东街,东至柳树堰)、学前巷(又名何仙街,今名西街一巷,北接西街,南至小南门,又称庙前巷)、衙前口巷(今名西街二巷,北接西街,南至官塘)、余家巷(今名西街四巷,北接一小学,南至西街)、焦子巷(又名御书阁,今仍名焦子巷)。旧时,东、西街、邵家岭、金街岭、陡街等均为花岗岩铺砌路面,余多为泥泞小路。街道异常狭窄,主要商户区街面宽亦不及两米。

五、工商铺坊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代,广大农村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中,商品经济发展极其缓慢。都吕县城虽处于江西名镇景德镇,吴城镇之间,因地处偏辟,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相当落后。至清代雍正、乾隆年问,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才有长足进步,乾隆后期,手工业分工较细,加之农村土地高度集中,不少无地农民沦入景德镇靠出卖劳力谋生,亦有部分农民进入城镇作坊,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1840年,鸦片战争后,各资本主义国家入侵我国,开辟市场,海外舶来品不断涌人,洋货在我国倾销,促进了手工业作坊和商业埠市的发展。县城商业店铺,不少自此时开始兴起,安徽翕县、湖北黄梅等地人渐次来此经商,药都樟树人亦来此设国药店,一些在景德镇、南昌经商和农村地主富户亦投入资金建立商号。

县城手工业,加工业,旧时多为木器、竹器,食品等行业。值得记载的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县署将尹公庙修缮后辟为生产场地,创办工艺院和罪犯习艺所,教以织布、织毛巾等初级纺织品。1924年,十塘人江汉率先在县城开办机米厂,称为“厚生机米厂”,购置八匹马力柴油机一台,租用周姓人住宅为房。此举开创了我县使用动力机械加工生产的先河。至解放前三年,县城主要手工业有:木器、蔑器、桶器、锡器、铁器、皮革、石印、织布、鞭爆、碾米、糕饼、制笔等行业30余家,其中鞭炮业5家,皮革业10家,五金修理业8家。

旧时,县城商业、服务业、手工业作坊等行业,门类较多,一应俱全。大南门为县城水上门户,运输船只多停泊于城门外,过往商船较多,加之吴城、松门山及本县南峰、万户、周溪至和合一线乡民,均经水路往来县城,故学前街,西街东端和东街西端为县城主要商业区,各色店铺多云集于此,成为闹市区。店铺多为独户经营,联户经营的较少。较大商户则雇请帮工,多则3人,少则1人。铺面设置多为前店后家,或前铺后作坊,规模一般较小。主要经营项目有绸缎布匹、百货、南货、杂货、京果、商行、国药、酒楼、茶社、旅馆、糕饼、食品摊、肉铺、渔摊、照像、镶牙、刻字、文具、皮革、竹木器加工、油漆、鞭爆、缝纫、五金修理、搬运等业,不下数十种之多。据档案资料记载,开业时间较早的有,设于西街“泰山和国药店”,张邦仁祖辈办,创办于清嘉靖七年(1802年),近150年历史,至解放前夕资金不及其它国药店。“徐同盛号五金店”,创办于光绪九年(1883年),其余多数创办于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至抗日战争前夕达到兴盛时期。据民国二十一年(1934年)县商会统计,是年县城有各种商户187家,其中绸缎布匹店12家,国药店8家,食品店25家,杂货店36家,南杂京果店25家,鞭爆店22家,文具书笔店4家,皮革业5家,饭馆业32家,肉业5家,糕饼业13家。

据解放初期统计,县城解放前夕有各种商户行业20余种,计194家,约占全县商户的三分之一。其中设于东街的135家,占69%;西街47家,占24%;其余分设在邵家街、陡街、北门口、菜市场等处。

194户中,有绸缎布匹店19家,主要商号有鼎丰、华丰、信丰、恒裕丰、大丰、文丰、永昌、彭宏义、张义成、余春兴、黄仁记、柳森泰、邵信兴、罗裕昌、柳大祥、沈志诚、王天丰等,其中鼎丰布号由北山人周献煌办,华丰布号由北山人吴秋阳办,恒裕丰布号由七角人王学伦办,大丰布店由北山人吴道洪办。

百货店14家,主要商号有高美兴、俞万盛、赵宏成、董大戍、赵仁记、恒春、陈玉记、巢新民、恒利丰、程荣发等。

商行8家,主要有何太康、陈怪升、吴德高、徐水招等商号。

南货业20家,主要商号有刘同和、隆泰、石大记、黄元兴、合顾、巴同盛、董万隆、邵萃盛、同昌福、同春、集成、张恒发、黄坤发、集新兴、彭惠丰、傅正康等。

国药店8家,其中东街6家,西街2家,主要商号为同庆堂(业主张松涛)、泰和堂(业主陈铭锄)、何怡泰(业主何懋麟)、何裕泰(业主何景云)、同生福(业主杨春华)、三开泰(业主向北吾)、程福泰(业主程荷生)、泰山和(业主张邦仁)。其中以同庆堂、泰和堂、何怡泰资金较为雄厚。

糕饼业17家,主要店号有许源泰、向兴发、汪贞吉、吴义隆、陈新丰、黄晋茂等。

鞭爆等杂货业30家,主要商户有詹信昌、李义昌、李义泰、吴详记、陈恒达、刘顺和等。

旅社饮食业16家,主要有四美楼、白凤楼酒家,有大同、振声、三星、大兴、华安等旅社。

印刷业2家,均为石印,一为艺文,业主彭金水;一为文汇,业主邵希文。

文具书笔店4家,分别是徐用贤堂,尚古斋,徐文贤,徐永贤。

此外,还有照相镶牙业2家,皮革业10家,理发业7家,刻字裱画业3家,茶社6家,五金修理业6家,食品摊贩业9家,屠宰业3家,渔铺4家。此类小型行业,一般资金较少,多为小本经营,而且经常停业或倒闭。六、文教设施

文教设施包括书院、学校、医疗诊所以及文物古迹等文化设施。

书院设置较早,始于宋代,为培养儒学人才之场所,后渐演变成集藏图书的地方。清代设有南山书院,又名汇东书院,后改为学宫,民国时亦恢复古南书院,迁南山介石,后又迁入城。民国十年(1921年)成立通俗图书馆,抗日战争时期迁出,抗战胜利后又迁回关帝庙。

县城兴办学校的历史较为久远,盛于宋代,以后各朝绵延不断。至清光绪时,始废除科举制,新学日盛,县人彭伯龄、余墨香、余培元等人热心兴教育,先后在县城创办县立高等小学堂,义务女子学校、师范讲习所等公学堂,另还有不少私办学堂。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县城有公办中学一所,称县立初级中学,校址设于圣庙内,由茅铺岭迁入。公立小学一所,为都昌县第一中心小学,设于考棚内,即今都昌中学所在地,校舍是1931年9月,民国县政府用华洋赈会拨给都昌的救灾款,仿南昌二中校舍式样建成一栋楼房,后迁陶公庙,改名为都昌县示范小学。私立中学一所,1947年秋由向法宜创办,即将县第一中心小学移出为校舍,称为私立任远中学。民国十年(1921年)邵翰伯利用邵氏宗祠办弘毅小学,历数十载,直至解放初与示范小学合并为县立实验小学。另外,还有私塾近10所,分别由石叔绵、高式、卢凤、孙晓初、魏继煌、冯志异、向止民、向正民、吴先礼、吴绍墩等人开办于李氏、王氏宗祠内。

1933年3月21日,民国都昌县政府设立县卫生院,有院长兼医土1人,助医兼助产1人,司药看护2人,主要从事种牛痘防疫及一般疾病的治疗。解放前设于陡街祠堂内,另有私人办的中医诊所3所。

七、机构设置

县城历置治所,为县级权力机关县署驻地,又是镇公所驻地。机关多设置于西街旧祠堂内。旧都昌县署置治所中心,相当于今人民武装部所在地,北自大会堂,南及西街,坐北朝南,为多进庭院式建筑,故西街县署前又称衙前口,官塘亦因此得名。县署内设正大堂、幕厅、礼士厅、六科房,分置史、礼、户、兵、刑等科,知县主持全县政务。

民国时期,机构设置渐次增多,国民党党、政、军、警等机关均驻县城,冗员增多,机构亦相应庞杂。据民国三十二年8月都昌县政府档案资料统计,仅民国县政府设立的各种机关达35个,有职员751人,公役329人,有警丁548人,眷属502人,以上为县政府及保警队两大机构,其余许多隶属机构尚未列入。抗日战争爆发,日寇大举入侵。1939年春,维新、左里、苏旧三乡沦陷,又多次遣机轰炸县城,翌年又大肆轰炸,民国县政府(驻旧县署内)被炸成废墟,县府及其它机关、学校被迫迁移农村,县府设于今阳峰乡卢村。1945年秋,日寇无条件投降后。才迁回县城。县府置于余氏宗祠内(原县酿酒厂所在地)。

民国都昌县政府机关设有秘书室、电话室、会计室、机要室、检察厅,秘书室下设护员室。县政府下设民政、军事、建设、教育、财政等科,协助县长和县府分管全县政务。其它重要机构还有:警察局、国民兵团、保安大队(刘氏宗祠,金街岭)、田赋管理处、税务稽征处、邮电局等单位,如税务稽征处设于西街,今都昌县中后院内;警察局设于焦子巷吴氏宗祠内,保安大队设于金街岭今党校附近;邮电局没于陈家祠堂内,即今县人民法院所在地。另外,国民党县党部设于金街岭,原县卫生院所在地;县参议会设于东街原文化馆所在地;县三青团团部设于今县图书馆旧祠堂内。其它如群众团体商会(今税务局处),妇女会,总工会等机构,还有县戒烟所,卫生院等单位,均分别置于旧姓氏宗祠内。

八、祠堂庙宇

宗庙乃祭祀祖宗的场所。我国宗庙制度起源很早,源远流长。历代的统治阶级都极力维护宗庙制度,并将它与社稷并列,以为王室或国家的代称。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太祖庙称“五庙”。宗庙作为宗法制度延袭了数千年,至民国时期,仍久盛不衰。解放后,按照党的宗教政策,部分宗教寺庙得以保存外,凡属宗族祠堂及其它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庙宇社坛均改作它用。

封建社会崇尚宗庙、社稷,列为国家管理的大事之一。所以,数千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历朝历代均重视修建庙宇,神坛,祠堂,奉祀列祖列宗或前代贤哲。祠堂较之庙宇产生稍晚,始于汉代,在我县尤其兴盛于清代和民国时期,修建祠堂之风极盛,县城有“祠堂占半街”之说,怪不得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席邵式平初来都昌时,称都昌是“祠堂县”。

清代,县城有庙坛十余处,为县署典礼重地。有社稷坛、神祗坛、先农坛、厉坛,为祭祀土神、农神之地;有崇圣祠、名宦祠、忠义孝悌祠、节孝祠、济忠祠、经归祠、县土地祠、学土地祠;有文庙、关圣帝君庙、文昌帝君庙、陶恒公庙、城隍庙等。上述祠庙为祭祠忠于封建王朝名臣及文武名将,地方名人之地,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坛、祠、庙均由县署管理,并分别设有庙祝一至三人,具体负责管理祭祀、庙田、庙产。并规定每年祭祀日期,祭品陈设、祝文誓词,每次祭祀杀猪宰羊,举城出动,顶礼膜拜,所耗资费,不可计算。至民国时期,县城尚保存的庙宇有8座,即:圣庙(又称孔庙,祀至圣先师孔子,位于今县公安局内),红柱绿瓦,飞阁流丹,蔚为壮观;关帝庙(祀关羽神位,位于今西街北侧,西街一巷口),坐北朝南,高大深邃;陶公庙(祀晋陶佩神位,今县一小学内)、财神庙(位于柳树堰),龙王庙(位于今水运社内)、城隍庙(位于今县医院附近)、大神庙(北门外偏西一公里处)、南山庙。 姓氏宗祠为全县各大姓氏祭祀祖先、存放牌位,族谱编修及收藏之地,由各姓头首参与管理和修缮?旧时,据不完全统计有姓氏宗祠50余幢,有的一姓多祠。祠堂构筑亦别具匠心,富有地方建筑特色,均为砖木结构,呈长方形,檐高厅深,互为对衬,重檐斗拱,雕梁画栋,古雅幽静,森严壁垒。内设祭坛、祖先牌位、议事厅等十数问不等,门首均立青石阴刻“×氏宗洞…‘×氏大祠”或“××世家”等匾额。

解放后,祠堂庙宇均由田家房产部门造册登记,由国家征收,列为公产。初期,有的祠堂用于县政府和其它机关办公,有的改作学校校舍,有的改修作民房,仓库之用。至今已大部分拆除建成新型楼房,所剩已寥寥无几。

此外,城内还竖立不少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忠孝节义的牌坊,如世孝坊,名臣坊,礼贤坊等,至民国时期陡街尚

保牌存坊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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