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对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实施十二大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防治南昌水污染,引水活化城区‘东、南、西、北’四湖;在乌沙河上建两座跨河桥梁;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将推行至南昌各镇……”4月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南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对水污染治理实施一系列措施,全面改善南昌流域江、河、湖水质。
80%赣江流域水质将达到优良
根据方案,南昌市水污染防治任务主要是在控制污染源排放、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从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全方位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保护生态系统,促进绿色崛起;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河湖污染控制,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据悉,南昌市将对城乡水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8.89%以上,其中,赣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00%以上,抚河流域、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鄱阳湖南昌市湖区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南昌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或将优于Ⅲ类
2018年底前新联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国家考核的地基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省级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00%;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为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这意味着今后,南昌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南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停靠采砂、运砂船舶
南昌提出,将加大对赣江沿线河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采、销售砂石,停靠采砂、运砂船舶等;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船只、砂石堆场和采砂码头。逐步搬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造船厂和货运码头,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岸和水面生活垃圾。
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南昌市将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安全状况,市本级自2016年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定期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年至少一次。还将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
开展鄱阳湖区湿地保护专项整治 建立湿地自然恢复区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长江流域仅存的两大通江湖泊之一,也是江西的“母亲湖”。在此次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南昌提出开展鄱阳湖“一湖清水”保护,开展鄱阳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鄱阳湖最大洪水位岸线周边3千米及湖区的企业、畜禽养殖进行整治,禁止在鄱阳湖滨湖保护区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和养殖场,严厉打击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履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法偷排、超标排污或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实施鄱阳湖周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加大鄱阳湖天然湿地的保护力度,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建立湿地自然恢复区。开展鄱阳湖区湿地保护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等非法侵占行为。
全面清查鄱阳湖区周边餐饮场所
开展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行为。对湖区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无违法违规经营候鸟现象的发生,维护湖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实施十二大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防治南昌水污染
除此,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将实施十二大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防治水污染。实施雄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对雄溪河沿线实施截污、清淤、生物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实施前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对前湖水系进行日常清捞;实施梅湖水系综合整治,对城南护城河、梅湖周边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以及入河、入湖排污口实施清淤、截污和岸线治理。
引水活化城区“东、南、西、北”四湖
活化城区“东、南、西、北”四湖,完善“四湖”周边污水管网系统,防治生活污水流入湖内;实施引水活化工程,定期清淤、换水;2017年完成西湖黑臭水体治理;实施玉带河引水渠、玉带河南支、玉带河东支、玉带河西支、玉带河总渠、北玉带河两岸的截污管进行提标改造,清理玉带河底泥,扩大截污倍数,提高截污能力。
明年年底幸福渠摆脱黑臭水体
实施艾溪湖、幸福渠综合整治工程。对幸福渠进行河道拓宽、清淤、截污、绿化、亮化,完善水系污水管网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对艾溪湖、幸福渠周边环境巡查,防止幸福渠水系已关停的造纸、小漂染、小塑料等违法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反弹,2017年底,完成幸福渠黑臭水体治理。
青山湖、瑶湖水体将净化现澄清
同时实施西桃花河、桃花龙河综合整治工程与青山湖综合整治工程,对青山湖实施水体净化工程,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实施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瑶湖周边城镇、高校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施瑶湖引水活化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乌沙河将建两座跨河桥梁
实施黄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与乌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其中将对乌沙河37.8公里河道沿线进行疏浚清淤、截污整治,新建黄家湖橡胶坝和莲花湖橡胶坝、两座跨河桥梁等。2017年底前,完成乌沙河北段黑臭水体治理。此外,将实施龙潭水渠综合治理,对总长8公里的水渠沿线进行清淤截污和护坡生态修复,项目投资2000万元,2016年底完成。
保护湿地:年底前建立城区湿地档案和地图数据库
防治水污染,湿地生态系统也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2016年底前,南昌将建立城区湿地档案和地图数据库,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应积极申报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没有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的城区湿地,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保护。
非法侵占、填埋湿地将被追责
并将城市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湿地恢复和保护工程,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江河湖库岸线生态建设;强化湿地环境管理,对造成湿地非法侵占、填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将推行至南昌各镇
此外,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南昌还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将积极推进建制镇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7年底前,建立并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16年底前,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配合国家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试点、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
南昌规定今后要排污先要有“排污许可证”
南昌还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合法工作。排污许可证应明确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并建立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库。
创建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生态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南昌对水污染治理将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只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节水科技展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城市湿地公园、水库、水电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资源,创建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生态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