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
昌九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3]149号
南昌市、九江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推进昌九一体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进昌九一体化工作方案
推进昌九一体化,是我省策应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区域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为务实推进昌九一体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要求,加快昌九一体化进程,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构建“做强南昌、做大九江、昌九一体、龙头昂起”的生动局面,把昌九打造成为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二)总体要求
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产业对接互补。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推进昌九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近期重点抓好规划编制、交通一体化和通信、金融同城化等工作,中长期要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对接互补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全方位推动昌九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2.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按照两市的产业基础和区位特点,优化空间布局,强化产业对接,促进产业互补,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加速人口集聚,增强昌九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全力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深入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重点规划建设南昌先导区、共青先导区,打造昌九一体化战略支点。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昌九一体化加快发展。
4.省市联动,以市为主。充分发挥南昌、九江的主体作用和内生动力,主动对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省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规划指导、统筹协调、政策扶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予以支持,形成推进昌九一体化的强大合力。
5.政策配套,体制创新。统筹推进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环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为昌九一体化提供动力和保障。
6.绿色发展,保护环境。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构筑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推进昌九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当年见初效。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昌九一体化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和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取得新进展,南昌先导区和共青先导区建设全面启动。加快推进昌九高速全线“四改八”扩建工程和昌九大道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武九客专、九景衢铁路,开通南昌至永修公交,推动实施通信和金融同城化。
2.三年见势头。交通等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完成通信和金融同城化,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和对接互补取得重大进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和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实现阶段性目标,南昌先导区和共青先导区建设加快推进,昌九城市群面貌明显改观。
3.五年见成效。交通等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建成,公共服务一体化完成,优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昌九同城效应显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部地区的地位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1.编制实施昌九一体化规划,为昌九一体化提供总体依据。(牵头单位:省发改委,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2.编制实施昌九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牵头单位:省发改委,参加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省铁办、省机场集团,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3.编制实施昌九一体化城镇体系规划。(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4.编制实施昌九一体化土地利用规划。(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参加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5.编制实施昌九一体化工业布局规划。(牵头单位:省工信委,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6.编制实施南昌先导区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省鄱湖办,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7.编制实施共青先导区总体方案及规划。(牵头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省鄱湖办,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8.编制实施11个专项方案。(分工详见附件)
9.推动昌九一体化规划立法,为昌九一体化提供法制保障。(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昌九一体化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南昌市、九江市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调查研究。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南昌市、九江市人民政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推进区域一体化的经验做法,有效破解昌九一体化发展中的难题,积极谋划推进昌九一体化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落实工作任务。 要按照分工要求,对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限要求,抓紧启动实施。当前要集中力量抓紧启动规划和专项方案编制工作,做好与全省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省鄱湖办要认真做好指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营造舆论环境。 要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推进昌九一体化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和经验典型,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昌九一体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昌九一体化规划和专项方案分工
附件:
昌九一体化规划和专项方案分工
序号 规划和专项方案 编制和实施单位
一、总体规划
1 昌九一体化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二、专项规划
1 昌九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参加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省铁办、民航江西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2 昌九一体化城镇体系规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加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3 昌九一体化土地利用规划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参加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4 昌九一体化工业布局规划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5 南昌先导区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省鄱湖办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6 共青先导区建设总体方案及规划 牵头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省鄱湖办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专项方案
1 昌九交通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2 昌九通信同城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各通信运营商,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3 昌九金融服务同城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各金融机构,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4 昌九社会事业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相关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5 昌九环境保护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6 昌九生态建设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7 昌九能源保障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省电力公司等相关企业,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8 昌九商务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南昌海关、省机场集团,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9 昌九旅游业发展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参加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10 南昌市推进昌九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11 九江市推进昌九一体化方案 牵头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
四、规划立法
1 昌九一体化规划立法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 参加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
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