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张建亭 记者 谈思宏)2015年,市环保局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重拳出击,先后组织了全市“沿江、沿湖、沿河”企业环境大排查、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大规模专项行动,迎接了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环保综合督查,多项工作超历史,初步扭转了环境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局面,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大跨越。同时,九江市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线监控能力建设的投入,全市环保能力有了新提升,基本实现年初预定的目标。
市环保部门重检查,严管排污重点企业。2015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5384人次,对334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先后开展了“沿江、沿湖、沿河”重点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环境保护大检查,对湖口、彭泽、永修三县重点化工园区进行省、市、县三级联检。
重处罚,震慑环境违法企业。2015年环境执法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832家,违法排污企业226家。对违法企业责令停止建设48家,责令停产397家,责令限期改正582家(现已完成整改250家),取缔关闭43家;对170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件,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案件66件,移送拘留案件11件,行政处罚金额达774.208万元(其中市本级191.686万元)。强化排污费征收,2015年,全市征收排污费10759.9万元(其中市本级3018.8万元),连续4年排污收费超亿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重合作,增强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部门职责;建立市级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会商制度;建立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环保执法效力和司法保障。强化事故应急处置,先后成功处置星火有机硅厂火灾次生消防水外排、财兴卫浴电镀一线火灾次生消防水外排等突发环境事件8件,控制了环境风险。
2015年,市环保局的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环境监察执法手段都实现大幅提升。
积极推进县级环境监测能力达标。2015年,我市庐山区、瑞昌市等7个县级环境监测站通过Ⅲ级站计量认证;积极推进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共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2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3个;积极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我市国控企业安装了70套在线监控系统,其中水污染源9套,气污染源35套,污水处理16套。
按照网格化的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全市共划分为市、县(区)、乡(镇)、村(街道)、企业五级环境监管网络。瑞昌市、星子县、彭泽县率先完成网格化管理划分工作并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