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界水的开发和利用,往往会导致水事纠纷、污染纠纷、不同地区之间互相指责的情况。这不仅是我国的特点,全世界跨界水引发的问题也是数不胜数,一直都备受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院长许新宜教授日前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界水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若要妥善解决,必须做到水量和水质管理“双管齐下”、机制与理念革新“两措并举”。
水量和水质管理“双管齐下”
许新宜指出,跨界水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跨界水的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而是许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的。”他介绍说,欧洲的莱茵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重要水源。它也曾经受到非常严重的污染,被称为“欧洲下水道”。后来,各流经国家发现如果再不协调合作、共同治理,自己的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于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共同努力,现在才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成为跨界水治理的一个典范。
许新宜指出,对我国来说,跨界水问题的社会属性更加明显。从水量上看,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水权制度,通常人们都把历史惯例视作为“水权”,很难根据实际需求改变占有共享水源的比例,时常引发为争夺水源的水事纠纷,有时还发生武力械斗事件。一个流域的上下游、左右岸要共享水源,就应当建立适当合作机制和合理的补偿机制,实现共同繁荣。
“水质和水量是跨界水问题的两个主要方面。我们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双管齐下。对两方面都给予足够的重视。”许新宜强调。
机制与理念革新“两措并举”
许新宜指出,我国跨界水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现行的机制和理念还需进一步革新。
我国现行的跨界水管理与治理制度是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所以选择合适层面的地方行政责任人非常重要。许新宜认为,应当把跨界水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地级行政区,实行“双总量控制”机制,把用水量和排污量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地级行政首长。这样可以使责任落实得更具体,不仅有利于解决跨界水问题,还有利于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治污规划以地级行政区作为规划单元,经过近3年的努力,目前南四湖水污染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基本上可以保证输水水质达Ⅲ类标准。”许新宜曾任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对此情况非常了解。
他还提到,现在的监测系统尚不到位。省界监测相对比较完善,但地级行政区界的监测还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理念创新方面,许新宜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突出优越性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能通过舆论引导和相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水污染、治理跨界水的广泛共识,集中力量治理水污染,则跨界水问题必能得到解决。
“现在大家都寄希望于环保部门治理污染,可能比较偏面。如果不能形成全民动员、共治污染的局面,水污染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许新宜形象地把污染源比作老鼠:“以前我们‘除四害’,要打老鼠,形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结果老鼠无处躲藏。如果我们也像对待‘四害’中的老鼠一样对待污染源,使其成为‘过街老鼠’,那一定会产生非常大的社会压力,促使污染源加速消亡。”
具体措施机制要及时跟进
“在我国跨界水治理的法制、体制和机制三个方面中,机制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许新宜认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在不断地立法和修订,说明法制已得到足够重视,环保部门的管理体制也已建立起来了,但在机制方面,我国还有明显不足。
“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受到环境污染侵害后,我们的老百姓会上访、找市长,法律的作用根本得不到体现。这就是机制缺失导致的后果。机制缺失会使得法制和体制方面的努力事倍功半。”
他认为,我国的每个法院都应当设立环境法庭,让老百姓能够有途径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环境利益。
另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环境政策,近30年来起到了积极、良好的作用。现在应当对其作用进行科学评估,为建立政策改进机制提供依据。
最重要的就是鼓励全民参与、共同抵制污染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防治污染机制,应该尽快建立起来。
跨界水是共享的机遇
许新宜指出,如能妥善处理好跨界水问题,对上下游地区来说都会是良好的发展机遇。
“欧盟现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其核心是建立合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而我国在各个不同地区的推行情况并不一样。”
许新宜介绍,福建泉州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泉州市在其主要水源——晋江流域建立了良好的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每年下游补偿上游2000万元资金。这些资金被用于包括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但对于一些更大的区域来说,相关体制仍不够完善。
如青海省是黄河的发源地,为保证黄河的水质和水量,中下游地区该不该给上游地区补偿应由国家作裁判,由国家主导尽快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
“共享机遇是最终的结果,但在此之前,各相关利益方都要作出自己的贡献,否则机遇共享很难实现。”许新宜最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