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3/29 6:31:44
涉案渔获物868公斤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子玥报道:去年,央视一则《鄱阳湖遭毁灭捕捞》的新闻引起轩然大波,江西省、市、县三级渔政部门展开联合整治行动。然而高压态势之下,非法捕螺行为依旧存在。3月26日,鄱阳两渔民在鄱阳湖禁渔区捕捞螺蛳868公斤被查获,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据悉,这也是鄱阳湖今年禁渔以来第一例非法捕螺案件。
26日中午时分,鄱阳县渔政局值班人员接湖区群众举报:鄱阳湖禁渔区茶湖水域有不法渔民正在偷捕。接到举报后渔政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乘渔政执法快艇前往事发水域。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水上颠簸,渔政执法人员到达茶湖水域,发现两名渔民正在驾乘一艘木质渔船捕捞禁渔区螺蛳。渔政执法人员当即把当事渔船和渔民带到鄱阳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经询问,该二人为鄱阳县珠湖乡三门村人,无捕捞许可证,对在禁渔区偷捕螺蛳的行为供认不讳,涉嫌禁渔区内偷捕。经称重,两名当事人共计在禁渔区捕捞螺蛳868公斤,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该案已移交鄱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立案调查,已对两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据悉,2015年11月1日起,鄱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禁止制造、销售和宣传吊杆式机动捕螺渔具,特别是在天然水域全面禁止使用该渔具。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渔具的工具和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非法渔具进行捕捞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捕捞500公斤以上或价值五千元以上的,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