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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的司法机制创新

媒体:光明网  作者:姜蕾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2/8/8 7:51:53
    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将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途径,加快发展步伐,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在这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前,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应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和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呢?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把握大局,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赋予江西省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对鄱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绿色崛起之路,建生态和谐之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要紧紧围绕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全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生态经济区建设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开发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履行审判职能、增加服务功能、以创新发展的理念突出依法维权,形成连锁服务。把推进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作为应尽职责,将涉及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各类司法需求和呼声作为安排法院工作重点的第一信号,将促进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作为法院服务工作的第一任务,为全力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加强领导,创新举措,强化责任,及时化解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中凸现的矛盾纠纷     

    成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主动了解和掌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对涉及这方面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督查。及时与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关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大局与方向,及时掌握和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动态,找准切入点, 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发展同步。

    实行重点案件报告制度,保障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凡涉及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点案件,立案部门在立案后应向院协调办公室备案报告;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相关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分管院领导必须向院长报告。    

    重点打造“三区一平台”,即工业园区、湖区、旅游区与民意沟通平台,用好用活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高度关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点项目,适时展开调研,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从法律视角帮助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充分利用司法协理网络、“三调联动”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法庭工作由办案到办事,工作空间由庭内到庭外,工作时间由作息制到全日制的转型,强力推进以“便民诉讼进家庭、调解服务进村企、和谐司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设立“田间法庭、园区法庭、夜间法庭、旅游法庭、假日法庭”等,力求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个乡镇和村委会(社区)的,原则上让当事人不出乡镇村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三、围绕中心,履行职能,着眼长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努力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当前的中心工作,虽然法院不能直接招商引资、洽谈项目或组织生态经济区产业开发,但法院能够为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提供司法保障;能够为“亲商、便商、安商”和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够为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升中国湖城发展水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鄱阳县法院关于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努力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营造七个方面的良好环境。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特色是生态。鄱阳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区,我们必须依法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等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生态经济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其它影响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依法审理相关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支持与监督。对于行政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予以支持和维护;对于因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等不作为,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乱作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及时受理,及时审判,及时制止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法行为,积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行为。    

    三是着力抓好民商审判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审理生态经济区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征地、用工、资源开发等案件,及时审理涉及买卖、借款、建筑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    

    坚持司法为民,用“三保”的视角“亲商”、围绕开发的目标“惠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安商”,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撑起“保护伞”,当好“清道夫”。全面开启“绿色通道”,重点案件做到“四快”,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穷尽各种调解方法,尽量使用调解方式结案,通过修复双方交易关系,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但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或恶意拖欠甚至逃避债务等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明确是非标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民商事案件审判,促进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妥善处理市场主体间的合同、侵权纠纷,通过准确适用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依法充分体现对失信及重大过错侵权行为的惩处;妥善处理因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    

    四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坚持能动司法,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鄱阳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去安排,始终与县委合心合力、同步同调、同心同德,确保鄱阳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全力服务生态工程建设,积极为加快发展以低碳经济为主导的生态产业、绿色循环经济服务,为滨湖控制开发带生态屏障工程服务,为高效集约发展区城乡污染控制工程服务,为政府部门依法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当好法律参谋、法律助手,尤其要积极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深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对涉及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土地、水利、山林、房屋拆迁等权属争议案件,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要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穷尽执行强制措施,认真解决涉企执行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执行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债权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企业能够提供相应担保或被查封、扣押后又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及时解除保全措施。确需对生产工具、经营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只扣押有关证照,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营运。    

    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尽力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送法进湖区、进园区、进旅游区等活动,重点宣传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培育公民、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学法守法的意识。    

    通过在企业、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宣传栏,投入资金在上饶晚报鄱阳湖新闻设立法制专版等方式,宣传法院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巡回审判、公开审判力度,通过群众旁听、媒体直播转播庭审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七是以公正廉洁为立足点,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为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健康发展,应在营造好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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