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信息日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3/8 8:45:42
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其中,困难工业企业可延交3个月税款;对资源开采型和消耗型企业,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环保排污费等环境资源类收费将缓征一年,到2010年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期补缴。发电企业的水资源费和环保费可缓征3个月。
同时,对经厦门、盐田等港口进出口的铁路集装箱运价将实行下浮。对经厦门港进口铁矿石等大宗物资,实行优惠运价。(首席记者徐娆、实习生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