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江西省清江(湖)行动拉网式清查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8/26 5:52:15

中国江西网讯 孙礼、郭鹤报道:为落实“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要点,江西省于6月20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月的全省清江(湖)行动。

在一个月的行动中,江西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开展拉网式清查,港航、海事、公安、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从严从重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保障全省河流河势稳定,支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省内江河(湖)为之一清。

省水政总队联合上饶市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船

省水政监察总队指挥协调

江西省水利厅、省采砂领导小组在行动前专门下发了《2016年全省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及辖区内区、县开展清江(湖)行动,省直管试点县参加所在区市的统一行动,重点放在采砂管理问题突出的鄱阳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水域及交界纠纷多发水域。

6月20日上午,江西省水政监察总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清江(湖)行动,随后以采区管理、采砂船停靠及重要水域为重点,派出11个督导组分赴各设区市督导实施。涉水四大部门,即水利、交通、农业、公安等参与鄱阳湖综治联合巡查,重点打击鄱阳湖禁采期间的非法采砂行为,对各行政区交界水域非法采砂活动进行现场取缔。

这次清江(湖)行动的突出特色是:拉网式,全省大小河流湖泊全覆盖无死角;合作式,港航、海事、公安、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统一行动;联动式,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同时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性,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从严从重查处,对非法采砂情节严重或者妨碍公务的,依法严惩,对辖区内停靠、移动的采砂船舶逐一记录,非法采砂船一律集中停靠,专门看管。

此次行动,省水政监察总队既是指挥者又是战斗者,全员出动,先后3次组织九江、上饶、南昌等3市以及相关县(市、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打击20艘钻杆式吸砂船,带走6艘吸砂式采砂船负责人作询问笔录。

九江市开展清江(湖)联合执法行动

6月28日,省水政监察总队组织上饶市水政、水警,鄱阳县砂管局、水警、特警、海事、港航以及相关乡镇等单位共200余人开展联合执法大行动。执法人员在鄱阳县莲湖村窑背水域对非法采砂的6艘钻杆式采砂船进行了现场执法;对长山水域14艘非法采砂的钻杆式采砂船进行执法打击,对仍滞留湖区的6艘“吸砂王”依法进行处理。

7月5日,省水政监察总队再次进行巡查,对莲湖村所有集中停靠的本地籍钻杆式采砂船进行查封扣押,将外地籍的2条钻杆式采砂船强行押至星子集中停靠点,并对在赣江南支将军洲水域发现的3条涉嫌偷采的非法钻杆式采砂船予以扣押。

市县区执法部门“攻城略地”

在此次清江(湖)行动中,鹰潭市政府领导一线指挥,在信江实现全面禁采,两岸非法砂场全部清理关停,采砂船只全部实行集中停靠管理。同时由政府出面,将已拍卖采区采砂权收回,交由国有砂石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并成立河湖管理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原来分属各部门履行的涉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整合,全部划入新组建的市河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家履行,形成合力。

赣州市组织多部门加强采区监管

乐安县依法拆除非法采砂机具

新余市组织水利、公安、电力以及渝水区、新溪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最大河流袁河非法采砂进行集中整治,共拆除17处采砂点、5间砂场工房。九江市共联合湖区2个检查点共开展6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驱赶1艘钻杆式采砂船,抓获2艘小型采砂船。

樟树市多起非法采砂案件被市公安局立案,45条无证采砂船全部集中停靠在誉家洲、张家洲两条夹江水域,四处游荡伺机盗采的无证非法采砂船被水政锁定,3艘非法运砂船被海事列入黑名单,证件被扣押。

南城县重新规划了采砂点和合并采砂场,对合法采砂船安装GPS,在采砂场安装监控;在南城沿河路段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宣传水政执法。

新干县实行采砂保证金制度,对采区采砂船征收保证金,非法采砂行为一经发现,即按非法运砂船船次处罚采砂船主,罚金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并注销采砂船河道采砂准采证或预选证,取消采砂船主下轮河道采砂拍卖或投标资格。

11个地市清江(湖)行动均捷报频传,亮点纷呈。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次行动中,全省共出动车船120余次,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95艘,拆除查封非法采砂设备119台,驱离非法运砂船9艘,取缔非法砂场98个,罚款21万元以上。

这次清江(湖)行动,打掉了很多非法采砂“堡垒”,“攻城略地”取得实效,一些水上“毒瘤”被切除。

阅读 174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