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手段一:
以股票信息为饵诈骗股民
今年9月上旬,江西省郭某从网上查到上海某公司号称在京、沪、深、苏、浙、渝等地拥有数十家分支机构,有50余名机构操盘手和民间投资理财高手,有国内顶尖的机构研究资讯和实战产品等等,吸引合作投资者加盟。郭通过电话联系后向该公司银行账号汇去两万元,获得一只股票信息,经操作后严重亏损,才发现自己受骗了。
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是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虚假公司,网上所登的办公地址也是假的。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是利用上海浦东金融中心的地位,将虚假公司标注在上海浦东地区,并以高额利润,承诺亏损退款的条件引诱股民上当受骗。另外,犯罪分子以新股民作为选择诈骗的对象,并采用电话联系,不见面,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等方法,逃避打击。
警方提醒:
股民不要轻信未经调查核实的网络信息,盲目听从他人诺言,轻易将钱汇入他人账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诈骗手段二:
以熟人身份介绍境外基金骗人购买
今年9月12日,南昌市西湖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人吴某、熊某报案,他们称,经熟人介绍,两人于今年8月11日在洛阳路一宾馆向黄某购买了价值1300美元的“瑞士共同基金”。随后,得到一张英文打印的付款证件,并许诺从9月起有高额回报。今年8月底,受害人发现黄某人去楼空,遂报案至西湖经侦大队。
接到报案后,民警调查发现,黄某提供给受害人的办公地点是临时租用的办公场所,“瑞士共同基金”并未在中国证监会登记,而且受害人购买“瑞士共同基金”的网站也已经关闭。
无独有偶,10月15日,西湖经侦大队又接到受害人臧某的报案,其受骗过程与吴某、熊某基本雷同。
南昌市公安局民警称,由于此类案件是以地下“基金”的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形式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所利用的网站也于8月28日关闭,无法追踪服务器,因而,取证难、定性难,受害人的损失难以挽回。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在进行境外投资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境外投资基金等各类骗局的警惕性,通过合法的境外投资渠道进行理财,有效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大江网-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