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5/27 6:11:56
南昌新闻网讯(记者 曾伟峻)5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工商局获悉,《食品安全法》6月份实施以后,工商部门将全面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并直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意味着在6月1日以后申办商场、超市和食杂店等经营单位,将不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而是转为办理由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现有的《卫生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但是到期后就必须更换成《食品流通许可证》。
据悉,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今后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以及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不是其生产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不是其制作加工的食品,都要到经营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凭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开展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和登记注册,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该法还要求建立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台账制度,严控流通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