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加大环保监督工作力度纪实
“宁愿GDP低一点,宁愿发展速度慢一点,宁愿财政收入少一点,我们也要把环境治理好。要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指导思想来抓好环保工作,从现在开始新批的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保的规定,高污染的项目不能搞,有污染的企业必须做到‘三同时’;对现有的污染源按照倒计时反弹琵琶的方法列出时间表进行整治。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市委提出的人均期望寿命80岁的目标”。——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在2010年12月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重点企业排污及防治情况的报告时说的一段话,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新余是一个重化工业城市,生态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换届以来,常委会始终将环保监督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察组,常委会主任负总责,副主任分工负责,各督查组定点督查,使这项工作责任化、制度化、常规化。
关闭“五小企业”,孔目江、仙女湖水资源保护,矿山采掘植被恢复,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十大生态工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按照市委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十大生态工程的督查工作。常委会多次听取十大生态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赣江环保行活动,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调研,各督导组对定点工程进行经常性跟踪督查,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责成抓好整改落实。尤其对孔目江、仙女湖、袁惠渠水体保护和仰天岗生态保护及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连续4年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并作出了《关于加强仰天岗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通过人大推动和政府努力,孔目江、仙女湖沿岸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的工业、餐饮企业,关闭和搬迁了一批养殖场,仙女湖大面积削减网箱养鱼,孔目江流域的山塘水库养鱼全部实现“人放天养”,沿江两岸全部退出棉花种植。全市各级财政仅2008年用于孔目江、仙女湖保护的资金就达9615万元。孔目江、仙女湖一级保护区内水质达到二类标准,袁惠渠水质稳定在三类标准。一大批“五小企业”和燃煤锅炉被关停或淘汰,一大批环保设施已经投入使用,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为督促减排工作的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会同市环保局,多措并举推动减排工作,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新增量、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重点抓好减排工程建设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先后多次深入新钢公司、新电公司、分电公司、分宜县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作主战场,依法开展减排检测、督查;加快了下村工业平台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拆除了新钢公司3座20吨转炉及其配套设施,淘汰了1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
2010年,环资委对全市大气环境加强了调查研究,督促市环保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至315天”工作目标,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废气排放进行监管,切实解决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污染问题。集中开展了城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主抓了煤烟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以及老污染源的治理;建立和完善了全市重点工业废气监控平台,随时监控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状况,防止废气异常排放。
常委会坚持以“环保赣江行”活动为载体,加大环境整治监督力度。常委会牵头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成立环保赣江行组委会,连续多年开展主题活动,2010年以“促进污染减排,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1-10月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8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65家,责令整改54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件。
为推动环保部门更好地发挥环保监管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对市环保局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要求环保局家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履行法定职责时敢于碰硬;大力抓好硬、软件建设;狠抓减排钢性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该局认真落实评议整改意见,与普法办协商,从2009年起将11个环保法律法规列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当年就依法严肃查处关闭了100余家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了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联系会议制度,把好环保准入关;积极筹集资金,加大环保监测设施投入,到2010年底全市共安装17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4套废水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及数据传输功能,新增了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新进了一批原子吸收装置、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先进的大型环境测试仪器,大大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是事关发展大计,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市是一个重工业城市,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之间不可避免存在矛盾,加强环保监督任重而道远。常委会认为,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提高效益与保障民生的关系,长远发展与短期行为的关系。同时建议企业要真正树立民生意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生存权高度来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环保投入和治理力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快治理步伐,控制新污染源,治理老污染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把新余建设成现代化生态文明城市。
环保工作必须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常委会坚持以“环保赣江行”活动为载体,加大环境整治监督力度。常委回牵头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成立环保赣江行组委会,连续多年开展主题活动,2010年以“促进污染减排,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1-10月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8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65家,责令整改54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件,征收排污费2766.7万元,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排污费收缴任务,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为推进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环保监管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对市环保局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要求环保局家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履行法定职责时敢于碰硬;大力抓好硬、软件建设;狠抓减排钢性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该局认真落实评议整改意见,与普法办协商,从2009年起将11个环保法律法规列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当年就依法严肃查处关闭了100余家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了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联系会议制度,把好环保准入关;积极筹集资金,加大环保监测设施投入,到2010年底全市共安装17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4套废水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及数据传输功能,新增了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新进了一批原子吸收装置、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先进的大型环境测试仪器,大大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是事关发展大计,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市是一个重工业城市,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之间不可避免存在矛盾,加强环保监督任重而道远。常委会认为,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提高效益与保障民生的关系,长远发展与短期行为的关系。同时建议企业要真正树立民生意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生存权高度来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环保投入和治理力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快治理步伐,控制新污染源,治理老污染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把新余建设成现代化生态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