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致富先修路”的说法在土地财政的今天,正向先修路拉好框架,抬高沿线土地价值然后拍卖的方向演绎。鄱阳湖西大道如火如荼的建设现场,路基旁数百亩草地、田地的征收工作已被迅速推进完成,征地用途之一,多名受访者称,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新法制报记者调查时了解到,鄱阳湖西大道建设用地因“指标不够用”并未报批,已完成征地工作的后者用地审批目前也尚未获准。而两者的背后,牵扯的都是村民指称的鄱阳湖湿地。
被征收的湖洲地与鄱阳湖湖面已被鄱阳湖西大道隔开
“从去年开始就动工了”。鄱阳湖西大道,在县城以西的鄱阳湖洲滩上如火如荼地建设着。
5月7日,星子,鄱阳湖畔。鄱阳湖西大道,在县城以西的鄱阳湖洲滩上如火如荼地建设着。
测量的钻井旁,一辆辆运载土方的大卡车穿梭而过,推土机和平整土地的机器,在开辟并碾压出平地,同时下埋下水管道。“在修路,去年就动工了。”在与之成直角的防洪堤坝上从事园林作业的工人三三两两说道。
因开采石矿而满目疮痍的山脚下,不断在加固升高的路面地基俨然已经形成一条土坝,东侧是浩渺的鄱阳湖湖面,西侧则是面积数百亩的草地。刚刚说话的工人望着那片草地,在准备回过头来继续干活时说了一句:“那些地都一起被征收了。”
随后他又补充说,“准备建房”。路面的建设位置以及被征收的那片土地,白鹿镇樟恕村的村民称之为湖洲,亦称鄱阳湖湿地。
征用湿地建县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10月份白鹿镇干部来到樟恕村召开关于征地的村民大会,征地主要是用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白鹿镇樟恕村,是一个有着120多户共400余村民的村子,1998年洪灾后,作为移民建镇的新村,搬迁到如今邻近环庐山公路的位置。村里的老者介绍说,村前与在建的西大道之间的地有400亩,曾经是他们的农田、宅基地以及因靠近湖面而常年被湖水淹没的湖州地。
但水淹也肥沃了这片田地。“双季双收,收成很好。”村里一名上了年纪的村民话锋一转,表情无奈:“再肥也是废了,全村400多亩地,现在全没了。”
当问及征地一事,村民皆三缄其口。2011年10月,白鹿镇干部来到该村召开关于征地的村民大会,会上提到30400元/亩“无条件征收”。也就是在那次大会上,村民们得知,征地主要是用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1号地”,其征收工作被快速推进。
一村民们指着村前远处一栋已建了四五层高的框架建筑,介绍说,为之让路的不仅仅是他们樟恕村。2010年,一所外国语学校以20400元/亩征了该村近200亩田地,但学校刚动工建设就烂尾了;2011年,原始的环湖路是沿鄱阳湖边的山脚修建,后直接垂直于防洪堤,路面往湖面方向平移了几十米;而他们村只是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征地、西大道项目征地范围中的一部分,西大道沿线的温泉镇等地征地面积还有上百亩。打造成星子的“上海外滩”?
尽管工人和当地百姓皆称征地系为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事实果真如此?5月7日,新法制报记者在白鹿镇乡镇府主管西片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负责人左剑锋处证实了村民的说法。
左剑锋称,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在白鹿镇范围内共征地300余亩,目前已全部完成征地工作。左剑锋表示,这项工作是星子县城向西拓展开发进程中的一部分,据他了解,有9家县行政单位将在此建设办公楼。而此次的所有征地究竟是全部用于行政中心建设还是涵盖商业性开发,他则表示不清楚,一再强调镇政府只负责协调征地工作。
上文中提到的鄱阳湖西大道、行政服务中心或许从星子县政府工作报告里能窥出蛛丝马迹。“以景观打造做靓做美滨湖。按照‘襟山抱湖,做靓十里水景’思路,推进城市向沿湖拓展,打造十里湖沿岸城市风景线。加快西湖新区建设和流星山开发,启动国际会展中心建设、紫阳广场周边旧城改造。建设好鄱阳湖西大道,打造成高档次、高品味的环湖景观大道。启动滨湖高档住宅区建设。配合绕城高速打造好跨湖段大桥景观。力争把城市滨湖水域和岸线,打造成为星子的‘上海外滩’。”
这段话出自星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时间是2011年8月29日,报告在谈及推进5年投资百亿构建百里城市带、旅游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中提到:以规划统领融入大九江格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做美中心、展开两翼、依绕庐山、拥抱鄱湖”的构想,构建以县城为中心、温泉镇为次中心,从白鹿集镇至东林大佛的依山傍湖城市带(即上文征地项目地带)。未批先征是建设需要?
为何征地面积仅樟恕村就有200亩以上,远远超过项目报批的用地面积?“项目还在省国土厅审批过程中。”
5月8日,星子县国土局耕保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已于今年4月上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目前还未获通过。据介绍,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的用地规模为60余亩,这是根据行政在编人员所需办公空间所定的,该项目的用地报批面积也是这个数字。
为何征地面积仅樟恕村就有200亩以上,远远超过项目报批的用地面积?而且,用地还未通过审批,征地工作何以已经完成?对此,该负责人解释“是项目建设推进的需要”。
而关于鄱阳湖西大道的项目建设用地,该负责人说:“没有报批,(用地指标)安排不过来。”据其介绍,星子县建设用地报批指标为300亩/年,与县区的经济发展所需用地之间相差太大,根本无法保障招商引资的所需用地,所以该项目在如此“局限性的背景环境下”没有报批。
村民反映这片地属于湿地,如果属实,国土部门能否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随即,该负责人出示了一份《星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称鄱阳湖西大道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用地均属于允许建设区,该规划图于2010年向江西省政府报批通过,并在国土资源部南京督察局备案。
当记者追问湿地能否用于建设时,左剑锋先是问湿地为何物,继而表示不清楚。对两个项目的规划情况,星子县建设规划局则以分管领导外出开会为由,称会将所咨询的规划情况向县里汇报再作答复。
条例规定湿地区域禁建永久性建筑物《条例》规定,鄱阳湖湿地区域内禁止围湖造地,已退田还湖的地域禁止新建居民点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据了解,《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于5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条例》,鄱阳湖湿地区域内禁止围湖造地,已退田还湖的地域禁止新建居民点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尽管条例刚实施,但类似的要求,早已被三令五申过。如2003年实施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就明确规定: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一切严重影响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鄱阳湖湿地区域禁止围湖造田,已退田还湖的地域禁止新建居民点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资料显示,鄱阳湖湿地占鄱阳湖面积的78%,由于鄱阳湖具有“高水是湖,低水是河”的自然地理景观,每年汛期,五河期水入湖,湖水漫滩,湖面广阔,冬春季节,湖水似槽,滩地显露,水面缩小,形成了独特的亚热带湿地生态系统,鄱阳湖湿地是亚洲最重要的湿地资源,其核心部分——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已被世界自然基金会(WWE)列为A级保护区,并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据了解,星子县作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鄱阳湖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项目课题研究点,曾被寄予厚望:要采取适当的生物和工程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和重建湿地退化的生态功能,为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上述星子县国土局耕保股相关负责人出示的《星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称该区域为允许建设区,是否与这样的精神要求相违背?□文/图 记者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