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限购令有疑问本报帮你解疑答惑”的消息发出后,很多读者打进热线电话,就自身情况提出疑问,在此,本报请教相关部门一一解答。
杨女士来电问:我和父母共有一套房产,而我丈夫和其父母也共有一套房产,都在南昌市区内,我和丈夫分别只拥有一套房的部分产权。请问,我家这样算限购范围吗?
答:根据《南昌市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操作指南》,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因此,你家已有南昌市区2套住房,属于限购范围,不能再在南昌购房了。
宋女士来电问:我和丈夫已有南昌市区两套房,儿子21岁,快大学毕业了,他可以买房吗?
答:你的儿子属于成年人,在一个家庭中,如果子女已成年,则可以算作一个独立家庭,也可单独拥有住房不超过两套。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儿子名下没有房产,他可以购买两套以内房子。
刘先生来电问:我已有两套南昌市内房子,因债务纠纷,朋友将一套自有房子抵押并过户给我,我能办到过户手续吗?
答:类似此类因债务纠纷产生的房产抵押过户,房管部门难以认定。如果你和朋友之间的过户合同网签时间在今年3月1日(含)以后,就要按限购令执行了,如果在今年2月28日(含)之前已网签了,那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你未赶上这个时间,可通过正当途径售出抵押房,弥补你的债务。
吴先生来电问:我和妻子结婚数年,妻子婚前有两套房子,都是与其父母共有产权,如今我赣州老家的父母想搬到南昌居住,我能以我的名义买房给二老吗?
答:限购令是对家庭为单位予以限购,婚前或是婚后买的房都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拥有的,只占部分份额按拥有一套房计算,你这种情况已说明你的家庭有两套房子了,属于限购范围,因此你不能以你的名义在南昌市购房。你可以和妻子商量将现有房屋产权变更,即通过赠与、二手房买卖“除名”,然后可以你的名义为二老买房。
陈先生来电问:我是南昌人,结婚不久,妻子是外地人,她还没来得及把户口落到南昌,她也没在南昌缴纳过个税和社会保险,我们只有一套房子,还想再买一套可以吗?
答:如购房人为南昌市户籍居民,其家庭成员属外地居民的,不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因此,你可以你的名义再买一套房。
文/记者夏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