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推进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再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5名高校副校(院)长。现就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1名
2.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1名
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4.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1名
5.赣南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6.赣南医学院副院长1名
7.江西理工大学副校长1名
8.景德镇陶瓷学院副院长2名
9.南昌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10.井冈山大学副校长1名
11.九江学院副院长2名
12.宜春学院副院长1名
13.上饶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二、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1.国内人员报考资格:
(1)博士学历学位或博士生导师;
(2)正高职称;
(3)任正县(处)级(或相当职务)满一年或任副县(处)级(或相当职务)满四年;
(4)长江学者、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报名后直接进入组织考察。
2.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报考资格:
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3.上述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09年1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要求报名,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各职位应聘人数一般应达到1∶10。若某一职位达不到该比例,经征求本人意见后可作调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考试和面试答辩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和面试答辩,考试和面试答辩采用百分制,考试和面试答辩按各占50%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述职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应聘述职和民主测评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述职。同时,组织有关代表旁听,进行民主测评。应聘述职和民主测评按各占50%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4.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
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5.任前公示
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正式任命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四、组织领导
省委成立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王宪魁任组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尚勇,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弘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亚平,省政府副省长孙刚,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任副组长,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20日至3月20日。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从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江西省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报名登记表》(网址:www.jxpta.com),填好后将报名登记表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寸),发到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zgbsc@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42461
监督电话:0791-12380
江西省公开招聘高校副校(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