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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水保局对梅岩山大理石矿进行联合检查

媒体:江西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作者:朱贻圣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4/7/29 6:26:30


矿区检查座谈会

724日,根据当地群众举报,武宁县水土保持局联合县国土、环保对位于鲁溪镇境内的梅岩山大理石矿采矿点进行了现场勘察,并组织鲁溪镇政府、村组领导及当地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当地村组及代表提出:一是因该矿的开采,破坏了当地群众人畜饮水及生产水源,造成人畜饮水及农田灌溉困难,二是矿区生产期间造成少量的油污,对下游农田及生活用水造成污染,三是废弃的碴石堆积了部分山场,要求得到赔偿。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到会的各个部门都本着各自的职责做了相应的答复,一是环保部门,对生产期间形成的少量油污,建议开采单位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到现场取样化验,如不达标,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二是国土部门要求该矿要

进一步完善有关手续,占用地的补偿,应由林业界定用地性质然后再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三是水土保持部门要求,按照已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下游挡土墙,确保生产期间,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四是镇领导要求,群众反应的问题,我们本着对当地群众负责任的态度,各有关部门都引起了重视,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既要保护好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又要开发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举,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一是既要保护该招商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又要确保饮水安全,保障当地群众的生产与生活不受影响,二是要该赔偿的,一定要赔偿到位,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陪偿,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最后,业主方代表表态,一是为了确保当地群众生产与生活用水,按照有关规定人均用水标准,做好蓄水池与水管铺设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水土保持与环保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挡土墙,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做好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不因我们大理石矿的开采而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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