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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地域文化检点及情境摹写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5/2/25 15:55:58

遥望先民们渐行渐远的背影

 上世纪末之我国文学界,产生并形成了文化“寻根派”,其中代表作有韩少功的长篇小说《马桥词典》;余秋雨的散文随笔《文化苦旅》也应该算的(余不一一列举)。

 受上述文学思潮的影响,我亦萌生了立足本土,以都昌文化底蕴为基调,写些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学作品的念头。十几年来,我有意留心与此相涉的一些史料,研究分析当代都昌人的思维模式与生存方式,并将其从古至今串连起来进行解读,从而凸显出“都昌老俵”独特的文化个性——这常常让我从中获得快乐。如今把这些读书笔记与思考点滴,整理出来并联结成篇,虽不见得有多少学术价值,但至少于自己要以文学的样式表现本土风情及县人风骨,做了一番具有线索意义的清理工作。

 番地考略

 在一些残缺不全的故纸堆里,可以约略的读出,早在夏、商、周时期,都昌县属“古扬州域”。春秋战国时,称之为“吴、楚地,属番邑”。至于何时属吴,几时隶楚,有史以来有些什么变化,已无从查考——今人完全可以从中读出后世“史笔”们的无可奈何。

 中国大一统于秦代。其时,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被命名为“番县”。远古至秦,都昌由“邑”而“县”,均以“番”字冠之,这是我们从文化角度审察本土历史时,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事实。唯其如此,方能把握都昌“土著”性格的遗传基因,或“草根”土壤,这样即使后世在文化表象上,无论发生怎样的繁复变化,都不至于产生认识上的错乱。

 常识告诉我们,自古以来的行政区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一个国家的疆界,各个朝代亦不尽相同),其隶属关系忽东忽西,区域也时大时小。不难想象,在早期的“番邑”,都昌只是其中的属地之一;其后的“番县”,又不仅仅限于史载的鄡阳县和如今的都昌县。据我猜想,鄱阳县早年也一定属于番县的。

 把都昌置于江西范围审视,文化的基本状态同样是所谓的“吴头楚尾”;其实也可叫作“楚头吴尾”的,反正一边是吴,一边是楚,我们夹在当中,二色杂染,兼而有之罢了。人们可以由此而标谤本土文化的丰富多样性,但同时也会给人以“前不靠村,后不着店”式的尴尬与难堪。

 在几乎是只言片语的史简里,我们可以“断章取义”式下结论,西汉政权未立之前,北方的中原文化在自身忙乱的整合过程中,无暇播及南方,即使地处长江以南的赣北一带,属于临江面北的最前沿,都昌属地亦仍然被视之为未曾教化的“番地”。或者说,秦始皇称帝后,从货币、文字、度量等诸方面实施了“天下一统”,但我们这里仍属“少数民族”或者“特区”。那时在文化意义上的改造运动仅刚刚开始,而且收效甚微。

 “番”的意思对一个地区而言,在中国古代一直是少数民族的代名词。在旧时的小说戏文里,多称与中原为敌的部族及属地和未进行汉化的地带为“番邦”,即使北宋时期,金、辽、夏诸地也仍被叫作番邦的。这显然是以汉文化为正统的价值尺度所进行区隔的结果。不难猜想,鄱阳湖人的祖先,在古代是一个集群式的少数民族部落,也就是所谓“番邦”,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如语言、文字、服饰、宗教、艺术、习俗等。像云南的纳西族、摩梭族一样,至今葆有本民族的独特语言文字与生活方式。可是到了西汉时期,我们“番县”的历史,就开始了改写(这是赣北距北方只有一江之隔,太近了的缘故)。

 楚汉相争而终让刘邦称帝,这是中国文化史上划时代意义的一笔。公元前201年,刘邦平定天下不几年,置郡立县分封时,就开始了“析番县地立鄡阳县”,可见都昌的老祖宗在那时就开始改名换姓了,“番县”至少在名义上消失了,被划入了汉文化圈子。然而刘邦要的不只是版图意义上的疆土,要的是全国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的高度统一,要的是长治久安和民心的彻底归附。唯其如此,实施汉文化改造的重大举措,自然应运而生。

 “析番县”的作派,就是从行政角度分而治之,即把原具“番”文化内质的地区进行行政切割,分属不同辖区,使之难以抱成一团、结成同盟,从而对抗朝廷。历史证明,这种政体上的改变,有效地遏止了番人的集结闹事。

根据分析,鄱阳县应当是从“番县”分蘖出去的。我们无法知晓秦代的番县到底有多大,但与都昌唇齿相依的鄱阳,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的。首先当然是地理上的原因,其次从字面上解析,其“鄱”字,就是“番”字旁加了个“阝”部首。鄡阳县也是“枭”字旁加了个“阝”。两县又都配之以“阳”字,完全可以理解为两地此前的同胞及襟连关系。

 西汉的文化官员,在番县拆开之后,特别地将其中一地取名“鄡阳”,很可能因了特别的历史背景。对此,都昌曾经的一些颇通文墨的读书人,用心思进行过考证与剖析。他们认为,枭,乃古之极刑名,即把人杀了之后,将其首级悬于木桩上示众;用之为县名,因从“邑”而故为“鄡”也。又《左传》有云:“天子当阳”,王天下而置郡县,是“鄡阳”故。依照这般解释,就有些令人毛骨耸然了。其实,枭字还有多解,如“枭,雄也”,也可以理解为对番人强悍的一种礼赞或者惧怕。我们现在依照前一种说法,猜想当年刘邦所部征讨赣北时,遇到了来自番县地区蛮夷们的顽强抵抗,并令其损兵折将;原以为打败了西楚霸王,坐天下便可高枕无忧,想不到苗蛮地区的土著们都不是省油的灯。即使武力征剿镇压之后,他们仍不愿臣服,令那些新朝委派来的行政长官头疼莫名,无法顺利地开展统治工作,甚至性命堪忧。是这样才惹得刘邦龙颜震怒,咬牙切齿地“析番县”而立“鄡阳县?”关乎此,史书上都没有过任何记载。其实,史志上记载了的东西,未必就是事实原貌;而没有记载的,亦不见得就未曾发生过。

 据云,淮南王英布(原九江王,后归顺刘邦)作为异姓王,天下大定之后,终不被刘氏家族所容,谋反事泄而被追杀,擒获后,其被割下来的脑壳,就是悬挂在鄡阳县城头示众的。俗云杀鸡给猴子看,而这却是杀猴子给鸡看的。果真如此,亦可推知原番县梓民并不顺从新的封建王朝,可能还经常闹出些乱子来。

 古代的统治者们十分明白,刀枪只能灭杀人身,而文化浸染便可诛服人心。于是,一场以汉文化为宗的意识形态改造工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实施文化改造工程,对野性十足、不听节制的番地先民们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可以想见,这期间,有谁敢于拒绝教化,与国家行政力量相抗衡,就可能意味着被枭首,甚至殃及九族。我想那时候的番县遗民,一定度过了人性压抑、精神灰暗、人身极度不自由的漫长时日。就好比发生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一样。好在古代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及通讯设施,不肯臣服而又害怕杀戮的人们,可以“风紧,扯呼”——选择逃亡,逃到真正意义上的“不知有汉”的所在,逃到统治者们鞭长莫及的边陲僻壤,如云、贵、川等地那崇山峻岭,那白云深处……事实上,云、贵、川等地的诸多少数民族,并非都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其中有很不少的种族,都是从别处逃逸去的。例如四川的羌人,便属北方迁去的民族(相反,羌人的诞生地后来反而被汉化了)。大西南也有很不少的一部分少数民族,如水族、土族、苗族等,就是从江西迁徙而去的,这其中也一定不乏从鄱阳湖(番县)地区出走的部落的。

 文化的改造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靠行政蛮力所可济事的,虽然可以明令统一语言,统一货币,统一着装之类,也可以强令“移风易俗”,这种牛不喝水强按头的作派,必然会造成强烈的反弹,人们抗拒改造的内心挣扎,是一种巨大而难以制服的力量。据分析,番县乃至更广阔的地区(包括浙江、福建、广东等有关地区)有了今日这般文化样貌,除行政手段上的强制推行外,更主要的是靠大量北方移民的结果。移民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殖民”。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品质的两类老百姓掺和在一起,在日常生活中和睦相处、施以影响,于是就潜移默化地起着教化作用。这样的效果更为明显。就我所知,今日都昌,就有不少姓氏是从北方迁过来的,各姓宗谱都有明白的标示。只是那些“谱牒”的年代都不甚久远,或者说极少证明有始于汉代的移民。这是因为宗谱最早属于王公贵胄兴起的家谱,后来民间兴修宗谱,大约始于宋代,盛于明清时期,故不可考。

 如今,在我们都昌,谁是北方人,谁是南方人,早已难分轾轩了。

 鄡阳故事

 自西汉初年始,鄡阳县人在新的文化改造过程中,由抵制反抗到妥协苟同,最终慢慢被同化,经历了漫长而屈辱的岁月。那种心理感受,只有当事人清楚,我们后人只能靠想象意测而已。

 随着岁月的推移,一代又一代人的生死更替,我们这里的老百姓,终于被磨炼成为合格的“汉人”。人们在新的文化格局与新的社会伦理秩序当中,开始了与先人文化质地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外在形式,一点一滴地影响着人们潜藏内心的生活态度及生存论态度。其实,对普通人而言,只要生活安稳,日子过得去,无所谓文化不文化。就这样,在公元前201年至公元421年,整整620年,鄡阳也好,鄱阳也罢,史志反映给我们的是波澜不惊、悄无声息的一大段岁月。

 只有到了南朝宋永初年,也就是经历了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直到南北朝的公元421年,鄡阳县域及其相连的地区,发生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大地震。

 这次地震的震中心到底位于何处,是几级地震,面积有多大,死了多少人,损失惨重到何等程度,史料中只有廖廖数言和含混不清的陈述。我们今天检点这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时,要给出一个明晰的答案,依然困难重重。但有两点可以敲定:一是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鄡阳县城(今都昌境内周溪镇所属泗山侧畔),沉陷不见了。上个世纪末,都昌建筑周溪圩堤时挖掘得见,考古认定那就是两千多年前的鄡阳县城遗址。二是历史上先后称作彭蠡、彭泽、彭湖的小水系,在那次大地震之后,变成了浩瀚无垠的汪洋大海——后被叫作“鄱阳湖”,成为了天下第一大淡水湖。鄡阳不见了,而鄱阳还在(至少其政治中心及大部分地区未曾沉没),昔日的彭蠡彭泽就不被称作“鄡阳湖”而是鄱阳湖,这其实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而存在着的迷信上的忌讳所至。鄱阳湖无疑就是事实上的“鄡阳湖”。

 在都昌人的口中,至今流传着“沉鄡阳、滂都昌”(在书面语中,人们往往使用“浮都昌”,是不确切的,无论从语音到语义,还是“滂”字贴切,它在词典里的解释,就是“形容水涌出”)的故事。老百姓们凭常识推断,地壳运动同其它物理升降一样,有下降必有隆起,按下葫芦浮起瓢,都昌人现在的居住地,一定是从低洼处被大水“滂”起来的。想来不无道理。但由此而产生的神怪故事,却有些荒诞不经了。

 传说在地震发生之前,就有一个跛足道人游走各地,到处发布预警。但是无人理会。

 我在儿时,就听大人们说过,小地震是“鳌鱼眨眼”,大地震是“铁船翻身”。记得某日下午突见天昏地暗,又闻灶间的碗筷叮当作响,人们霎时都惊呆了。母亲当时惶恐地抱住我,语无论次地:“鳌鱼、眨、眨眼了……”鳌鱼究竟是什么品种的鱼,至今不明究竟,后来听有“独占鳌头”一说,也见过老式建筑的梁头,雕有鱼头的模样,想是古人对于水族一员的某种圈腾崇拜,大约如龙蛇、狮虎、鹰隼一类的凶猛动物之让人恐惧膜拜一般。

 看来,鳌鱼眨眼还不那么可怕,而所谓铁船翻身,则是惊天动地的大灾难了。在近两千年前,人类造船史上是没有铁船的;在“沉鄡阳”地震发生之际,见了所谓“铁船精”的人也是无一幸免的。那么,关于铁船的概念,多般是后人的杜撰。铁船的构想也一定发生在铁矿的开采与冶炼之后。人们想象把铁造成船舶,相对木帆船而言,一定坚不可摧而又如神似怪的。于是就有了这么一则故事——说是有一艘铁船从天上下凡,行走彭湖而横冲直闯,为害水上人间。后被降妖伏魔的许姓道人摄走船舵而无法行走,终至沉没湖底。谁知它潜心修炼,终于成精。时至南朝宋永初年,铁船精威力大增,到了无舵也能行驶的化境。某日,许道士突然心血来潮,掐指一算,心下一惊:“大事不好,铁船精要作怪了!”又自忖道行尚浅,难以制服它,遂化作一跛足行者,在鄡阳县四处游走,到处警告。苦于天机不可泄漏,他只能手执一块半边瓷盘,招摇过市,边走边喊:“卖边盘哪!边盘哪,边盘哪……”其含辛茹苦与心急如焚的程度可想而知。

 更为糟糕的是,如此谶语般的告白,凡夫俗子们谁也听不懂。大人们讲说这个故事时,告诉我,“边盘”就是“边搬”的意思。都昌乡人至今的口语中,不少人仍说“搬”字为“盘”音。比如搬东西,就说成是“盘东西”。话说许道士有话不能明说,只能如此这般以暗示的方式告诫世人,反而被世人嘲笑为疯子:“活见鬼,半边盘子哪个买?”结果可想而知,大祸临头而浑然不觉的鄡阳人,陷入了“铁船精”所酿造的灭顶之灾……

 记得儿时听了这故事,我恨恨地跺足道:“天呐,若个就不晓得‘边盘’就是搬东西逃命哩?”

 如今想来,我不禁为自己早先的幼稚感到好笑。今人也多般为这故事本身的荒诞而一笑置之。冷静下来,从文化角度,解剖这个因地震而杜撰的神怪故事,倒有不少值得深思的地方:一、任何神话,都是某一区域的人们,对自然与生命缺乏认知的未成年期的一种深刻记忆。人们对各类天灾的自然现象,因难以抗衡而产生的一种敬畏心理。二、“沉鄡阳”式的大地震确实发生过,人们在史书之外,以神话故事方式进行代代相传的口头交接,保留着那段令人刻骨铭心的史实。三、许道士与铁船精的出现,标示了本土宗教文化以道家的筮录派为宗,挑明了道与魔之间不可调和的关系。四、在民间、在百姓中,鄱阳湖地区的人们,其文化精神在本质上,是与儒家之“子不语怪力乱神”相对立而存在的;“学而优则仕”的儒家观念在南方的盛行,远在这个故事发生并诞传的若干年之后。五、一直至今,都昌人的内在精神与外在追求,从群体层面看,一直是不相谐和的儒与道两种东西,奇异地扭结在一起的。

 撇开本土文化如儒、道、释三架马车之间的内在冲突不谈,从自然神论的角度看,人们在无法驾驭和把握的自然灾害面前,心灵变得柔软,行为变得谨慎,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这对于行为乖张、我行我素的一些人而言,又何尝不是一剂良药?即使如人们所崇敬的神仙人物许道士那般,也有道行不深的弱点,也有天机不可泄露的苦衷,人们所面对的难以自救的那种无奈、无助和无辜的窘况,难道不能够给今人以些许的警醒?想想近年发生在国内外的非典、禽流感、海啸之类的灾难,已经赫然地见证了人类的渺小和生命的脆弱;即使如高科技发达的今天,人类也难以用自身的努力去改变地球变暖以及其它方面的生存环境问题。对此,地球人是应该收敛收敛那种自以为是的骄矜的。我想这大约不算扯远了的话题罢。

 话说陶侃

 地震之后,鄡阳县一直未能恢复建制,新县亦未有册立,残存的鄡阳遗民在残存的土地上,一直成为了被遗弃的流浪儿。由此可见,古鄡阳在地震的破坏下,造成了大面积沉陷,无论从陆地面积到人口数量,均不足以支撑一个县级的架构。嗣后的二百余年里,这里的人们在行政隶属上,荡秋千一般,一会儿东一会儿西,一会儿划拨给这个县,一会儿落脚在那个县,变了有上十个来回。

 这种现象到了唐代才开始改变。现代版的《都昌县志》上说:“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安抚使李火亮谓土地之饶,井户之阜,水陆之阻碍,遂割鄱阳县雁子桥之南境置都昌县”。可以看出,自公元421年地震发生至公元622年的201年间,鄡阳遗民游魂一般晃荡了两个多世纪。他们远离郡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带着震后的心理阴影,及其寄人篱下的落拓心态,以极大的忍耐力与辛勤的劳作,维系着某一群体的命脉,极其顽强地挺了过来。

 综上所述,人们流传的“沉鄡阳,滂都昌”之说,是没有依据的。倘若沉下去和浮上来的土地面积大致相等,也用不着在两百余年之后再来册立都昌。

 嗟叹之余,关乎都昌的真实历史,我总是困顿于追向的徒劳:在今人面前,缘何汉以前的番县史况,竟是一片空白?又西汉至南宋一千几百年,也是一笔糊涂账?只有在晋代,出现了一个颇具文化符号意义的人物——陶侃。但陶侃古来名声太大,其出生地的问题,一直存在着学术意义上的争论。鄱阳、九江、都昌等地,都云陶公系本土人氏。

 资料表明,陶侃生于公元259年,当属三国归晋前的东吴末朝(赣北隶东吴,九江市还留有所谓周瑜点将台的名胜),殁于公元334年,活了75岁。这位生前声名显赫的老人,一生横跨东吴、西晋、东晋三个朝代。根据时间推算,三国崩解而归晋时,陶侃只有6岁。西晋经历了52年。那么,陶侃初入仕途,为郡县小吏乃至刺史之类时,其发迹阶段应该是西晋时期。而真正走红则在东晋。公元325年(即东晋太守三年),66岁的他被加封为征西大将军。公元328年,平定苏峻、祖约之乱后,因为功劳卓著,陶侃被官封侍中、太尉,并爵长沙郡公,还加都督八州军事、拜大将军之职,那时的他应该权倾朝野了。

 有史家认为,陶侃的籍贯,或者说出生地,应属于古鄡阳现都昌。理由之一,公元304年前,鄡阳县隶鄱阳郡,之后隶浔阳郡,故史籍称陶侃有“鄱阳人”、“浔阳人”两说,皆因鄡阳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之故;陶侃的有生之年,正好因此一分为二。理由之二,唐代元和年间的进士舒元舆,写过一篇《陶母坟坂文》,文章说:“太岁在卯,小子汛彭蠡,是谢灵运石壁,壁东南行百步许有高坟嵯峨,坟前有碑,书迹照湖。小字蹶起,疾目视之,则陶母之字在。”这里面至少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文章的真实与作者见闻的真实,其次是唐代在时间上距晋代最近,陶母之坟作为当时的“文物”而存在,有较高的可信度。文中所指“彭蠡”,就是今都昌左蠡(现简化为左里乡)。故都昌县志称其为“左里陶家冲人”。理由之三,是在朱熹的文集中,读到了《乞加陶桓公状》一文,朱夫子在文中写道:“据都昌县税户董羽等状,伏睹本军榜示,询访先贤事迹,数中一项,晋侍中太尉长沙陶桓公兴建义旗,康复帝室,勤劳忠顺,以殁其身。谨按图经,公始家鄱阳,后徒浔阳,见有遗迹在本军都昌界,又有庙貌在本军城内及都昌县……”。理由之四,是明正德年间乙亥版的《南康府志》上云:“晋,陶侃,字士行,都昌人,徙家浔阳。”此外,肯定还拿得出别的诸多证据和理由,来证明陶桓公系千真万确的都昌人。

 后人之考究先人,所以存在争议,就在于与先人同代的相关原始资料不足,而所谓旁证材料又多属后人“出具”,是故谁也说服不了谁。窃以为如此则以“存疑”方式暂搁为好,何必要争它个脸红脖子粗呢?倘若为了商业利润,打文化旅游品牌,或意气用事,为的给自己脸上贴金,那就无从把持实事求是与心平气和的态度,是应该免谈的。

 我倒是隐约地感觉到,陶侃与古鄡阳、今都昌,一定存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渊源关系,或者说,都昌人自唐以逄的精神变化,与陶侃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内在关联。我想这关联在于,一是都昌于唐代立县,民心大振,向上之风日盛;其二是舒元舆关于陶母坟的文章,恰逢其时,撩拨起了都昌人纷起效仿古代名将儒臣之热情。如此一来,不管事实上的陶侃是否都昌人,但在都昌人的心目中,陶侃就是地地道道的都昌人,陶侃的显赫是都昌人的的骄傲,陶侃的成长道路及人生走向,就是都昌人奋进的标杆……如果没有这一阶段的前期文化思想准备,都昌就不大可能在宋代,出现令人瞩目的名臣与硕儒。换言之,南宋江万里的出现,从纵向看,决非一种孤立的文化现象。

 陶侃,作为一种精神存在,影响了都昌一代又一代人。其作为都昌人观念中的本土性存在,对于都昌这块土地发挥了看不见、摸不着的诱导作用;从历史上“析番县”至现在,陶侃的出现,让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文化嬗变的关切点,和文化史演进中不至断裂的链条意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我们鄱阳湖地区,陶侃是番文化转型为汉文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陶侃的母亲湛氏。在中国文化史上,陶母与孟母、岳母齐名,可谓家喻户晓。我们知道,孟子是山东人,岳飞是河南人,这两个人都是北方人,唯独陶侃是南方人。我们所要追询的,不是怀疑身为教育家的贤母是否“母以子贵”的问题,而是想要知道,陶母自己是否有过高贵出身和深厚的文化素养?换句话说,陶侃从小所接受的文化熏陶,仅来自一位普通的农妇,就必然要求有一个适合人才成长的大环境小气候,而陶侃当时所处的环境,却是番文化或番汉混杂的文化状态。因此我想鄱阳也好,浔阳也罢,都不具备在当时看来带有“先锋”意味的纯汉文化土壤。因此,我们可以作一合理的猜测,即陶母甚至包括陶父,或者上溯其祖父母,是从北方颇具汉学渊源的家族迁徙来的。唯其如此,就可以想得通,为何从拆开番县分立鄡阳、鄱阳开始,到公元259年,其间有差不多五百年,缘何只有陶侃一人鹤立鸡群?这种给人以兀突的感觉,很难令人相信他就是本土文化养育的结果。虽然汉文化在本土,以陶侃的出现为成熟的标志。

 都昌儒生

 陶侃死后,经南北朝、隋、唐、五代,以至北宋,算起来有七、八百年时间,都昌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显赫人物。古人论国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而地方上出落些杰出人物,也同样需要长时间的酝酿?

 本文在前面已经探讨,“沉鄡阳”之后,鄡阳遗民沉寂了两百余年,他们有如孤魂野鬼一般,没着没落。只到了唐初,方置都昌县。新县成立之后,人们不但找到了心灵的皈依,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开始了正常而有序的生产生活。也是从那时起,都昌人开始了“灾后重建”、文化整合及休养生息的新生岁月。

 在唐代,当都昌人日渐找回了自信并使本土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时,南北文化也开始了频繁的交流。庐山与鄱阳湖以其自然景观的天生丽质,吸引了数不精的文人雅士。全国各地的著名学者诗人,及其风云人物,相继登了庐山,游了鄱阳湖。李白、韦庄、张九龄、杜葛鹤、释贯休等人,也先后来过都昌,这在他们的诗句里可以找得到雪泥鸿爪。更早些的时候,南北朝诗人谢灵运,游历都昌镇(即都昌县城)风景区南山,写下了《石壁精舍还湖中作》一诗。李白吟咏的《入彭蠡经松门、观台镜、怀谢康乐——题诗书游览之志》一诗,开头两句便是:“谢公之彭蠡,因此游松门”。意思是,他是慕谢灵运之名、循谢灵运之迹来游鄱阳湖的。

 历史与地理常识告诉我们,李白一定到过都昌。他既然是访寻先人踪迹,到了鄱阳湖,也一定会抵达谢灵运到过的都昌南山。李白诗中的“松门”,就是今都昌县城南河出口处的松门山,俗称“蜈蚣山”。松门山虽后来划归永修县,但其距都昌镇(今县城)近在咫尺,一袋烟的工夫便可打个来回。李白虽然没有直接提“都昌”之名入诗,但他只要到了松门山,就入境都昌了。所谓“鄱阳湖上都昌县”,就是说,在赣北你只要在湖上坐船行走,就可以说进入了都昌水域。何况松门山与南山距离那么近,李白还一定会下得船来,到湖边的都昌镇走走,到南山上看看。只是对于游遍了祖国名山大川的李白而言,南山也太小家子气了些,其诗兴是无论如何激发不出来的。都昌南山的局促一隅,与他的豪放性格极不配套。

 就这样随着南来北往、有意无意的文化传递,尤其唐代,都昌开始了人才润养的孕育期。只要有文化名人前来,对都昌学子而言,就是一种最好的心理暗示和行为导向,何况还有面聆教诲、促膝交流之可能呢?

 到了北宋,都昌与外界的文化沟通与碰撞,就更加上台阶、有品味了。苏轼苏辙兄弟、黄庭坚等大师级人物,都相继游历了都昌南山,并撰文吟诗、山岩留墨,且遗迹于今天。黄庭坚写下了《清隐禅院记》。苏辙在游清隐禅院后,随即题诗于壁,末两句是:“谁道溪岩许深处,一番行草认元昆。”意思说,他在岩石上,意外地找到了兄长苏轼的手迹。由此看来,苏轼不但到过都昌,他的那首《过都昌》诗,也不存在“伪托”之说了。

 苏轼在《过都昌》中云:“鄱阳湖上都昌县,灯火楼台一万家,水隔南山人不渡,东风吹老碧桃花。”后来为何有人认为这首诗不是他的作品呢?思来想去,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奥秘。原因就是,历史以来,一些粗俗浅薄的文人,对苏诗作了曲解,胡言诗中的“碧桃花”,是指诗人的一位侍妾。这样一来,诗的要言大义,一下子就变得庸俗无聊而与诗人的高贵气质相去甚远了。从这个层面上说,它的确不像苏诗。我认为苏东坡经湖口,游都昌,应在遭贬南下、遇赦北归期间,即使是在别的时间段,他也多般因仕途坎坷、命运多舛而心胸郁闷。再说,以风花雪月入诗,有悖他的一贯行文作诗风格。因此,可以认定,苏诗中的“桃花”,就应当是陶侃的曾孙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虚拟的理想王国——桃花源。一个不容置喙的历史事实,是陶渊明作为影响后世的诗人,自晋代始,却一直沉寂无名。只在六、七百年之后,是北宋时期苏东坡的极力推崇与褒扬,才名声雀起,并被奉之为田园诗之鼻祖。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在苏老夫子的内心深处,一定有着与陶潜同样的归隐田园的渴望和建构世外桃源式家园的理想。当因才华出众而遭人嫉妒和陷害、当治国齐家的政治理想在宫廷斗争的漩涡中一点点流失的时候,苏轼剩下的便只有心灵的感伤与行为的退却了。由于其所向往的乌托邦式的理想王国,在现实的撞击下化为纤尘,是故“桃花”也就由“碧”而“老”,已不再有了绚烂的憧憬与诱人的光泽了。由此看来,《过都昌》其实是诗人触景生情时的一种嗟咏,几声叹息。另外,苏东坡在诗题上也刻意标明了是“过都昌”,而非“游都昌”,完全可以想象当初的他,是怎样的行色匆匆,如何的心事重重——这又何来风情可言呢?

 作上述解析,人们就有理由不用怀疑《过都昌》的作者是否苏老夫子了,因为该诗与诗人的人品文品,和其后期思想的变化是那般的贴切吻合。同时也就不难理解,“水隔南山人不渡,”不是所谓自然状态的真实写照,而是指到达理想境界的客观阻碍,和精神超脱的困惑……

 在文化意义上,对都昌影响最为深刻的,应该要算南宋时期的朱熹老夫子了。

 自唐至北宋,都昌人对汉文化的向往与仰慕,一般只限于内心的欲念,或者仅追逐于外在的热闹。它开始只是作为一种观念,注入到人们的心灵。外人蜻蜓点水似的前来造访,终究不能在具体举措上培育人才。不过也快了,通俗地说,干柴已经堆起来了,就差火种了。到了南宋,机会就来了。

 朱熹在南康府做官期间,于庐山脚下的幽静处发现了已经破败的白鹿洞书院,遂起设馆教授之念;整葺一新之后,就开山收徒了。朱熹是个理学家,也就是哲学家,干起教书的营生,就成了教育家了。我想当时慕名而来的学生,赣北一定不在少数。都昌学子更是趋之若鹜,有不少成了朱门信徒。最为突出的,是号称“朱门四友”的黄灏、曹彦约等人(后均为名儒而忝列《宋史》)。若干年后,江万里亦就读于白鹿洞书院,可以谓之朱熹的再传弟子;后来,他不但官至南宋宰辅,且在吉安任职期间,创办了白鹭洲书院(文天祥便是其再传弟子之一)。

 上述人物的脱颖而出,自然得力于朱熹的办学之功与学术上的亲自“点拨”。但也不可否认的是,都昌此前,经历了冗长的文化酝酿与孕育过程。如果缺失后者,都昌乡绅及农民不大可能开明而慷慨地将自己的子孙,耗钱费粮地送上山去念书;入院学生也不大可能在第一时间段就获得“顿悟”而成大器;前期的文化环境及学龄前的某种熏染,或者说“早期教育”,同样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这时候,陶侃存在于都昌人心目中的实际意义,就凸显出来了;唐至北宋的文化名人频繁光顾都昌的实际作用,同样发挥了效应。

 如果说,陶侃的存在,在都昌人的意识里,还只是遥不可及的想象中的榜样,而黄灏们及江万里的出现,便是触目可及的垂范式人物了。假如南宋朝廷再延长些时日(可惜历史没有“假如”),都昌将会乘势而上,产生更为优秀的大批人才。

 南宋覆灭时,元军攻陷饶州,江万里坚拒不降而举家投止水身亡。他的这一行为,连当时的敌酋忽必烈亦叹服其“满门忠烈”。正因为如此,都昌读书人的心上,从此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种下了“江万里情结”。例如南宋著名学者陈大猷之子陈浩,满腹经纶而拒绝从元为仕,一生隐居山林,讲学自娱(亦曾一度讲学于白鹿洞书院)。其所著《礼记集说》,后被明永乐年间御定为全国开科取士之专用教材。

 都昌人引为骄傲而又仰崇无比的江万里不屈于异族入侵,最终以身殉国,这在南宋遗民内心深处,无法不产生拒绝与元代统治者们合作的逆反心理,故“江万里情结”使其后都昌读书人都无意仕途效命。倒是有来自民间的不断兴兵反元活动,从另一角度给予了回应。如和合乡的杜可用,曾于1280年在都昌拥兵万众,自立年号“万乘”与之分庭抗礼。又狮山乡人氏于光,元末投红巾军起义,后追随朱元璋,“大战鄱阳湖”时,率部屡次击败陈友谅军队而被擢升为扬卫指挥。他后来在一次驰援兰州中遭伏击被元军捕获,亦宁死不屈被杀……

 都昌人之与异族统治者有着天然的敌对情绪,是因了汉文化的改造与认同,他们倒是忘却了自己先辈们的“番人”身份。那时,江万里自然是飘扬在大家心头的一面旗帜。窃以为更为深刻的原因,是来自程朱理学观念的铸造。在一定意义上,读书的人越多,知识积累得越多,越是才学出众的人,越容易认死理,越不轻易改变自己的立场,从方法论的层面寻求保护、谋取富贵。真正把书读到骨子里去的人,往往成为都昌口头禅里的“犟皮头”、“硬颈兜”,决不“苟且”的。南宋时期的都昌,其读书风气之盛,接受理学程度之深,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也就是从那时起,汉文化才真正根植于番地遗民内心,甚至可以把当时的都昌,称之为“程朱理学示范教育基地”。

 查有关资料,都昌在元代竟无一入朝做官者。而到了明代,又有人出将入相了,例如官至兵部左侍郎及边关总督等职的余应桂和当上监察御史的余濓。清军入关后,满清时期的都昌人,又消失于官场。仅在晚清时期的道光年间,才有个叫曹履泰的人,参加科考而被钦点为榜眼及第,官至翰林院编修、御史。应当说,曹履泰的例外出现,只能说明清朝统治历史太长,一些读书人实在沉不住气了,觉得老憋着总不是个事,于是就出山参加科考了。我们知道,元世祖忽必烈定都北京,到朱元璋称帝,其间不足百年,都昌几代读书人的隐忍,倒也并不作难;而清朝历史,却有近三百年光景,荒废的却是十几二十代人,加上又与“学而优则仕”的倡导大相径庭,一些读书人的意志因此就动摇了。他们心里说,对不起江万里了,就对不起罢。

 一路检点下来,我们还发现一个古怪现象,即自江万里始,都昌籍的那些古典式官员,作为朝廷大员,均发迹于国家危亡时期的末朝末代。不用说,江万里是典型的、也是率先的一例。而明代的余应桂也是如此这般,崇祯皇帝都已经上吊死了,他还逃到都昌,仍然组军反清,结果被清军擒获磔杀而死。又如民国时期的刘士毅(后任国民党国防部次长)、曹浩森(曾任江西省政府主席即省长之职)等人,亦随国民党军队的溃败而逃亡台湾,也都没有做弃暗投明的选择……我不知道这是历史的巧合,还是“都昌老俵”的运气抑或性格使然。

 在水一方

 在中国版图上可以看出,江西地处东南腹地,被周边各省包裹得严严实实,若非北境之九江、湖口、彭泽直挨长江,就几乎透不过气来。都昌如无鄱阳湖可倚,在农耕时代,差不多要被活生生闷死。

 鄱阳湖汇昌河、信江、赣江、抚河、修江等大小江河而有容乃大,同时又经湖口一线入流长江以至大海。作为内陆湖,鄱阳湖在文化状态上,一旦接纳了某种东西,兼收并蓄之后,就不大容易流失改变,就显得五花八门而丰富多彩,就形成了一道独特而奇谲的风景。

 鄱阳湖到底有多大,历史以来多称“八百里”,原以为真的就是那么大,后见湖南人称“八百里洞庭湖”,西北人称“八百里秦川”,古人传递文书有“八百里加急”,才晓得所谓八百里,其实是个吉数、概数,是形容词。翻查《词海》,方知我们的母亲湖“面积3960平方公里,湖面海拔21米,最深处达23米。为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湖的周边,栖息着都昌、鄱阳、余干、新建、永修、星子、九江、湖口等上十个县市的梓民。

 都昌的总面积为2725平方公里,其中有一大半是水域。换言之,鄱阳湖的水面,有一半左右属于都昌“领水”。原以为苏东坡的“鄱阳湖上都昌县”句,是随口诌出来的,却原来老夫子事先做了调查摸底工作,说得有根有蒂。小时候,听过这么几句歌谣:“上自蜈蚣脚,下至滕王阁,都昌人打草——见青就斫”。说的是庄稼人在还未使用化肥之前,多般要靠打湖草沤田肥地。都昌县拥有辽阔水面,春夏之交在湖洲上打草,是可以从县城一直斫向南昌,可以纵横捭阖、任意挥洒的。

 令人奇怪的是,歌谣里唱的只是打湖草的事,却不提打鱼的事。也就是说,都昌人所拥有的近两千平方公里之大的鄱阳湖水面,其中最大的获益——渔业方面,只有明面上的所有权,并不全部拥有使用权。这于我便有了疑问:鄱阳湖之于都昌,在功利上还有何实际意义?当初又缘何把偌大一个水面,核划给都昌呢?想来大致是三个原因:

 一是立县都昌时,依据地震之前古鄡阳辖地大小(包括后来沉陷的湖区),按原面积划拨。《词海》在“鄡阳”词条中说:“治今江西都昌东南鄱阳湖中”。可以成为这一观点的证词。

 二是新立都昌的陆地面积太少,即使割彭泽之西、鄱阳西雁子桥之南,还是数量不足,故以水面充之。

 三是鉴于鄱阳湖沿边郡县林立,水面界线难以确划,若是按各县面水地位进行等量区划,担心纠葛不清,故大部分划给都昌,以免后患。而都昌以一县之力,常常只能眼睁睁任人宰割,掀不起大浪来,这对官方而言,倒图了个清静。当然还有别的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都昌人不但靠水,而且“在水”,却得不到应有的水利,只图了“鄱阳湖上”的虚名,多少有些冤枉。不过,设身处地为古人想想,他们也确有诸多难言之隐。水面不像陆地,可以用移民方式驻扎边境,可以委派行政长官镇守管理;对于一个县衙而言,只有县令县丞几个官员和一些嗬道的喽囉,不像国家,可以拥有军队,可以派遣水师进行巡逻并以武力捍卫之;都昌人在自己浩阔而又邈远的水面上,远离岸上的家园家族而行使使用权时,三三两两的在别县人的鼻子底下晃悠,人家“叫花子门口三尺硬”,焉能让你来去自如?何况打渔又不是人多势众的集体项目,很容易让人“各个击破”的;事发后惊动官府,又必须跨县过府,捅到省里的最高长官那里,那样麻烦可就大了。面对鄱阳湖成年累月的因权属问题而发生的纠纷乃至流血事件,不但令各级官老爷们感到头疼,因麻木而不愿理会,就连都昌人自身为此浴血奋战又官司缠身,疲于奔命,也都日渐的心灰意懒起来——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也。“都昌老俵”就这样泥干自落,望湖兴叹了一千几百年。都昌自古以来之渔业凋零不兴,乃情理之中也。

 尽管如此,都昌沿湖水岸线有180多公里长,农民就近撒网捕鱼,或于圹堰之内养鱼,作为副业,亦不乏收获。

 有资料显示,鄱阳湖的水产资源,相当丰富,仅鱼类就有十二目、二十五科、一百一十八个品种,盛产鲤、鲫、鳊、鳜、鲢等,其它水族如虾、蟹、蚌、鳖、龟类,亦应有尽有。还有味道鲜美的鳗鲢、河豚和营养丰富的“都昌银鱼”,还有杂七杂八的泥鳅、黄鳝、针工鱼、凤尾鱼、棍子鱼、油铲鱼及其它叫不上名目的水产物,都是沿湖普通百姓家的日常菜碗。还有湖洲上的草根藜蒿,说是“鄱阳湖的草,南昌佬个宝”,用其烩炒腊肉,别具风味。

 “河水煮河鱼”,是沿湖人家最随意也最原朴的一种烹调手段。若是细鳞鱼,个头稍大,又新鲜,迟(杀、破,迟乃取古刑名“凌迟”之意)好后丢在锅里,舀两瓢湖水,不加任何佐料,烧煮至泛出白色如乳的汤汁,之后丢些盐粒,稍许便可食用。其滋味之美妙,吃上一次就终生难忘。饮食烹调,原也应当返朴归真的。还有胖头鱼煮豆参、鲫鱼煮米粉条、鲇鱼熬豆腐、虫田丝肉敷米粉、黄牙头煮酸菜、青辣椒炒鲜虾、银鱼炒木耳……没一样不是席中珍品、餐中佳肴。难怪都昌人每每出差在外,只要在餐桌上吃到鱼类,对其滋味总是百搬的挑剔。

 都昌现有七十几万人口。但逢太平盛世,就人口剧增。在都昌人津津乐道的朱元璋大战陈友谅于鄱阳湖之后,都昌只有不足四万人。明末有十二万之众。清末有近六十万。民国三十七年,又下降到二十余万人。都昌人口数量的升降,足以表明国运的兴衰。每逢人口上长时段,“三山六水一分田”的都昌,土地就不够用了。然而水上的营生,项目太少,人们除在沿湖的浅水近滩捕些鱼类打打牙祭,少数人驾船跑跑运输,其余用来谋生糊口的手段几乎没有。相对广阔的水面而言,人们可以用来耕作的土地,实在少得可怜。所以明清以来,都昌人自觉和不自觉地开始了“人员分流”活动。

 以读书的方式谋求仕途,或者藉此增长谋生的本领,这毕竟是少数人;读书的消费在古代,是一般农户所承受不起的。然而就是这一单薄群体之存在,至少在客观上维系着一方的文化命脉,左右着一个群体的精神面貌,把握着县人的价值向度。凡读了些书的人,不一定都做得上官,但他们不会仍然安心务农,而是仗着肚子里存有的一些学问,去外地寻找生路,例如设馆教书、做做生意、当个小吏,或混迹市井以星相卦术蒙人等。这算是分流人员之一类。

 其次是学做手艺、从事手工业劳动。据我所知,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量。尤其在沿湖地区,每个村庄,几乎有占近一半的男人学有一门手艺。早年,石匠、木匠、桶匠、篾匠、铁匠、铜匠、银匠、锯匠、缝纫匠、织布匠、牙医等,还有弹棉花的、补套鞋的、锻磨的、整榨的之类,要有皆有,应有尽有。他们如蝗虫一般满天飞,跑遍了中国的五湖四海,甚至国外。

 自明代始,都昌人还有一个去处,那就是景德镇。不知是由谁牵了个头,自那时起,都昌上景德镇烧窑做胚的人,如过江之鲫、源源不断。至清代中叶,景德镇就成了都昌人垄断的码头。全镇大小千百家窑户,有八成是“都昌帮”。当时有诗人叹道:十里长街半窑户,迎来随路唤都昌。

 因为历来有做手艺、外出务工的传统,如今都昌每年外出打工人员逾20万之众。有了这些外出人员用自己的劳动报酬“反哺”家乡,才刺激了都昌的消费市场,以至呈现商业上的某种繁荣。这样,本土的所谓“物阜民丰”,才算说得过去。

 草洲之争

 自古以来,都昌之于鄱阳湖一直疏于渔业,略有航运业,除饱受水漶之苦外,其对所谓“领水”的使用,往往流于形式,徒具虚名耳。然而时至今日,老辈人关于打湖草的故事,却一直埋藏在我的心里,想忘也忘不掉。换句话说,都昌人与鄱阳湖,至少在湖草问题上,发生过最为亲密的接触。

 滨湖地区的农民,在未使用化肥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到鄱阳湖洲上去打草,是一年一度必不可少的一项农事活动。把打来的湖草沤在田里或铺在地里,腐烂后就成了上好的肥料,这是不争的事实。于是,每年春末夏初,洪水欲来未来、湖洲上草绿水浅之际,湖村人就驾船(或租船)开往远至南昌方向的新建县等地草洲,斫一船两船草来。我记得在儿时,村里人等草船凯旋归来,到了村东边垅口时,全村人嗬獐打麂的都上船去,或挑或抱,搬运下来又送往田里地里。湖草有大人身材长短,它们杆细而叶长,色绿而根白,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腐败气息,及隐约的鱼腥味。

 大人们每打了一船湖草来,脸上就布满了笑容,看上去充满了胜利的喜悦,而且经常地捉住我们崽俚,不厌其烦地讲述祖辈们打湖草的经历故事,每每都听得我们血脉贲张、群情激昂。现在,都昌人不打湖草的历史已有好几十年了,先前那些打过草的人们亦已大多作古,即使尚还健在的那些老人,和听过那些故事的中年人,不仅忘却了那些往事,就是偶尔忆起它,也会哂笑之、淡然之。然而,当我们有意探讨本土文化,分析今日之都昌人的性格成因及其文化构成时,必然要涉及人们与鄱阳湖之间的关系:这关系亲密到什么程度,对“程度”起作用的又是哪些事件,这事件在人与水的相处中,构成了一种什么样的文化现象——关乎此,焉能不探询个究竟?

 窃以为,都昌与鄱阳湖之间,人们第一个深刻的印象,便是对水灾的恐惧。其次才是小有收益的渔业活动。再其次便是“船巴佬”借助水上通道走向外部世界。而影响都昌人性格、或说都昌人性格定型为某种基本品性的因素,究竟是什么?可以断定,除了官方倡行的汉文化作为明面上的主流外,而“潜流”便是搅动江湖的草洲之争。在血与火的争夺中,都昌人“文唱武打”一齐上阵,形成了波澜壮阔的一拨又一拨浪潮,影响着县人的行为方式与思维定势。

 我记得曾经流行过两句顺口溜:“读书怕过考,作田怕打草。”可以想见打草活动在他们的心目中留有的那种恐惧感觉。我想首先是这项劳务十分辛苦,其次是打草就意味着打架。我常常想,为了打草而拼死拼活,真的就是为了区区湖草?这种行为本身是否蕴藏了另样的企图和心机?草洲之争,是否实际上就是一种意气之争?带着这样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我感到至少有一半原因,是来自都昌人内心深处的“领土”意识。

 本文前面已经说了,都昌虽然拥有浩淼的水面,但在管理与使用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有一种无可奈何又极不服气的心理状态存在。我们知道,湖草对于土壤改造、营养庄稼,的确有一定作用,但它不是唯一的肥料。人粪、畜肥、塘泥、枯饼、柴灰、草皮烧成的火粪等,在刀耕火种时代,是最主要的肥料。不能说缺了湖草就一定歉收。例如离湖岸远一些的山村,不用湖草,其收成也不见得就差到哪里去。更何况,各地外出人员不少,“以工养农”者居多,庄稼地里铺不铺湖草,其实无关宗旨,并没有到非如此而不可的程度。那时候种苗芥,有湖草更好,没有也不要紧的。既然如此,都昌人(特别是沿湖人)为何不打湖草誓不罢休呢?打鱼讨不到好去,打草又如何能够成行并且酿成惊天动地的事件,成为一直以来的历史踪迹?

 原来,打湖草季节性强,地点又相对集中,各村各寨相约一齐出动(甚至把外出人员也给留住),组成一个声势浩大的船队;船上拥有大量身强体壮的男丁,又人手一把柄长而又锋利的草刀。这样行动中攻有目标,战有兵丁,号令统一,倘若发生械斗,对方如果不被吓跑,两军阵前厮杀,必将酿成惊天大案!那时候,一切关于礼义道德的说词,官方之乎者也的腔调,统统苍白无力,变成了狗屁。都昌人内心涌动的原始野性,此刻轻易地就接通了番地先人苗蛮文化养育而成的粗蛮个性。有了如此阵势,和不顾生死的搏杀,县以上、省以下的各级官员就再也坐不住了,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为了头上的乌纱帽,是势必要出面进行调停的。

 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这恐怕是当初都昌人难以自抑的一种心理诉求。

 我们现在无法想象,都昌人为了争夺自己领地的打草权,在草洲上拼杀的惨烈图景,也不知道究竟洒下了多少鲜血,也无法认定此类战争的属性是正义还是非正义,官府对此负什么样的责任和如何予以摆平的。历来的史官们对于发生在鄱阳湖上的权属之争的流血事件,一概讳而不述,谁是谁非的问题自然就不会有个判定,于是如俗话说的一直吃着“阴阳汤”。老百姓们关乎此类的口头流布,又语焉不详。因而对今人而言,诸如此类的历史真相,往往“惟恍惟惚”,难以明了。

 记得距今近三十年前,发生了一起离我们最近的事件,我相信很多人还不至于忘却了去。那时刚粉碎“四人帮”不久,都昌县首脑为发展地方经济,研究决定在自己的地盘——新建县门口的南岸洲,建立芦苇场。当时举全县之力,集结了千军万马,围筑了圩堤,且成片种植了芦苇(芦苇是造纸的上等材料)。但是,当大批人员撤离后,少数留守人员架不住当地人的侵扰、袭击以至围攻,只得狼狈逃回。刘姓场长当时亦被欧打致残,半身瘫痪。但在事后,却是不了了之,连个正经说法都没有。在政治相对清明的今天倘且如此,那黑暗的封建时代就不用提了。就“芦苇场”一事而言,随着斗转星移,再过个几十年,就再也不会有人记起都昌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这么一档子事。那么,此前发生在历朝历代关于湖洲之争的任何事件,也就全部掩埋在历史的烟尘之中,永远不会为世人所知了。

 从外人对都昌人的评价看,完全可以从侧面反映上述问题的真实存在。听说很早以前,省志上就写有都昌人“好讼”的话语。即使并无记载,至少官方有过这样的评价。所谓好讼,就是好打官司的意思。我们想要问的是,都昌人为了什么才不断地参与诉讼活动呢?既然省里流行这种说法,显然是“都昌老俵”在早年,所打的官司惊动了省里的官老爷,并且频繁到令他们生厌的程度。我们可以从中明白地感觉到,或者说要不是鄱阳湖的有关权属问题,官司是不会打到省里去的,或者说要不是因鄱阳湖在水面同其它郡县交界,就不需要省官出面解决了。都昌县周边,除了东与上饶市的鄱阳县土地相邻外,其余同彭泽县、湖口县接壤,均同属九江辖区,可以内部解决。虽西与星子县、西南与永修县隔湖相望,也都属于“内部矛盾”。唯有与新建、南昌、余干等县水隔遥远,又分属不同地区,一旦发生纠纷,各县、各市无法自行处理,唯有越级上告方可济事。而与外市各县发生纠纷,除了草洲,又别无它哉。

 都昌县在近代史上,同鄱阳县之间的恩怨纠葛,可谓战事频乃。而双方争斗的主要骨干,都昌县是千户大村余晃里,鄱阳县是人口众多的金家村;两村比邻而居,鸡犬相闻,却又不时兵戎相见。即使自1949年以来,也仍然常起硝烟。估计“好讼”之说,与此也不无关系。而在我看来,都昌“好讼”风气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一时一事之争,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应该是自唐代册立都昌以来,因为鄱阳湖的权属之争,从未平息过。

 尘埃 落定

 所谓“好讼”,表面看似微词,实乃攻讦。试问双方争斗,难道该由都昌一方负责?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走法律程序,这也错了?官方懒于政事,遇事悬而不决,决而未果,累得老百姓跑断了双腿,甚至沦为“刁民”,这又怪得谁来?

 中国的老百姓,也包括都昌人,若非逼不得已,大抵不会滋生事端、大动干戈的。经过两千多年的正统教育,在伦理纲常的专制文化布控下,绝大多数普通人,还是普遍存在惧官心理的。都昌在县治范围内,由县官直接理事,无须多头请示,处事果决,百姓之间相处颇为和睦。即使发生矛盾,县衙快速应变,也往往能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都昌与彭泽、湖口、九江、星子、永修等地,因为同属一个市府管辖,历史上也极少发生“同室操戈”的事端。缘何唯独与别的州县发生摩擦,由省府介入,偏留下了无穷的后遗症呢?

 由此可以推知,省官事务多、架子大,往往视地方案件为芥癣之疾,首先在心理上并不重视。其次是按官道程序办理,如逐级上报、文件旅行、马拉松式庭议等,一拖就要拖到猴年马月。临到排解时,又囿于历史遗留问题而左右不得,只好来个“黄牛三扁担、水牛三扁担”,扬汤止沸式解决表面问题。在如此衙门作风和处事态度的作用下,矛盾的双方都抱了“打破了锅来补”的心事,不惜以流血牺牲的局面来引起上头的重视。双方的上司,也就是县官府官们,一方面不敢冒犯省官,另方面也不想得罪治下百姓,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暗地里袒护自己的部属。这样,反过来在客观上,为省衙的判断与处理,又设置了一些障碍,带来了难度,最后不得不草率从事。还有一点,就是在省府的官员中,有些人可能接受了某方的贿赂,和在人事关系上与某一方暗有沟连等,都会严重地影响其判断能力,和处事态度。例如曹浩森作为都昌人,其在民国任江西省政府主席时,不需要他亲自发话,都昌也会从中得惠的。只是对都昌而言,这样的好事太少。鉴于上述原因,都昌与异府所属边民之争斗,长期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泥淖而无法自拔。

 这实在是一部难以诉说的血泪史。

 我们知道,在冷兵器地代,即使是乌合之众,只要舍生忘死,也会“两军阵前勇者胜”的。乡人言:“打师怕哑师”。人都经不起死缠烂打的。乡下人还说:“拳打力为主,力打巧不开。”是谓斗勇,还须斗智。古人欣赏将才的文武双全,“文”还是排在第一位的。这里的所谓“文”,指的不是词章文采,而是智慧谋略。我们姑且不谈战略战术中的所谓文韬武略,而是从民间案件角度,想象都昌在历史上发生了诸多事件之后,所进行的与文事相关的诉讼活动,是如何落了个“好讼”的名声的。

 可以说,都昌县从成立之日起,历一千几百年,读书风气就日渐的兴盛,至南宋达到了某种高峰。自唐代推行由隋朝首倡的科举制以来,各朝各代开列的高等教材,虽以四书五经为总廓,但其中自春秋以逄之诸多治国策论,常常是试卷必考的内容;尤其是以韩愈为代表的“汉文章”,更是纷起效仿的范本。学子们于治国安邦等方面的思辨能力如何,常常是考官们判卷时区分高下的主要标尺。而所谓华章丽句是不入法眼的。这也是古代将小说戏曲类文学作品划入“九流”(末流)的主要原因(兴起于宫廷附庸风雅式的吟诗填词活动,也多用作娱乐消遣而已)。都昌人在崎岖的科举道路上前仆后继,就必然养成一种时尚的文风,和以理驭气的驳诘才华。由于读书的人多,千军万马拥挤在求官的独木桥上,最终自然是僧多粥少,当得上官的人只能是风毛鳞角。那剩下的人怎么办呢?大多数人当然地都只能自叹命运不济而干起别的营生来了。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群体,特别是驻守本土的落第秀才们,面对本县与外地经常磨擦又上升至战争状态的时候,不可能孰视无睹,势必会冲动起“守土有责”式的激情,并积极参与进去。因此,在如此过程中,就逻辑必然地伴生诸多能言善辩之士、出谋划策之人、精于诉讼之辈。

 知识分子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不能冲锋陷阵、人前弄武,但在维护本土总体利益活动中,可以出出点子,写写状纸,舌战公堂——这是他们的擅长。何况在元朝及清代都昌士子痛恨“鞑子”入主中原,羞与为伍,常怀了捣乱的心计。加之越是官场腐败、卖官鬻爵时期,官员的素质越低,就越发的贪婪,这更让布衣秀士们瞧不起——积极参与这类诉讼活动,不啻找到了展示才华的平台,他们既从中享受到仗义执言的快乐,也逮住了渲泄不满的机会。就这样的一来二去,长时期的浸染泡制,客观上就锻造了都昌代有不被正统所喜欢和接纳的奇才、怪才、鬼才(即使在今天,也还可以感觉到这类人士的隐约存在)。他们郁郁而不得志,嬉戏于市井之间,游走于官与民的衔接处,名不显而才华出众,身不贵但无衣食之忧,不仅巧舌如簧、落笔成文,且在傲骨之外兼有傲气,只要有机会,就不免以戏谑之词、非常手法,把些看不顺眼的不论大小的官员气个半死……在这个意义上,说都昌人“好讼”,并非空穴来风。

 大家知道,中国在讲究人治轻视法治的大多数朝代,甚近代现代(当代倒是逐步加快了以法治国的进程),靠的是宗法制的维系。人们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寻求法律意义的裁决。而在权大于法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如老百姓所言:“不打官司不败家,”另一方面,其法律条陈及程序的简单粗疏,导致诸多变数与任人斡旋的空间。因此,应对官场的游戏规则或者说套路,必须要有足够的才智。状师的职业,不知于何朝何代,就这样悄然诞生了(看过京剧表演艺术家周信芳演出的《宋士杰》拍成的电影,说的就是民间状师为民请命的故事。果有其事,这应该是较早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模式)。

 既然在历史上,都昌因鄱阳湖的权属问题产生诸多缠夹不清的纷争,又绝对没有“私了”之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诉诸官司,在公堂之上讨个说法。这样,在漫如长夜的时段里,在如此独特的文化土壤上,都昌不产生那些出萃拔类的状师才怪呢!

 传说都昌有个邵姓状师,状告得准,讼词写得好,他接手的官司十有九赢。其中有一件事,至今广为传颂。说是有一农夫,家里的禾秆堆被人偷走,几次告官未被获准。在县官眼里,禾秆能值几个钱呢,这不是小题大作么?结果邵状师接手此案,只寥寥数笔,就慌得县老爷急忙差人破了案子。其状词是这样写的:“偷我牛粮,饿死牛娘,连母带子,全都遭殃;无牛耕作,田地皆荒,小人倒霉,无谷完粮。”所谓完粮,是指上交公粮或纳税事项。意思是禾秆没了,牛饿死了,哪来能力履行公民职责呢?在我国自古至今的法典里,“偷牛贼”是决不轻饶的罪过。邵状师把失窃的禾秆同耕牛联系在一起,抓住了事件的要害,官方就不敢不予理睬了。其机警睿智,可见一斑。当然,其状词是否真的就是几句顺口溜,可以存疑。

 仅就上述案例看,窃以为对都昌人的所谓“好讼”的评价,应更正为“善讼”。因为“好讼”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的意思。而都昌之跻身诉讼,一是身不由已,不得不为;二是有理有节,胜之有道;三是屡败屡诉,坚忍不拔。

 为了节省笔墨,都昌人历史上关于鄱阳湖草洲之争的诸多故事,尤其是诉诸公堂的精彩片断之传说,于此不作陈述与描写。

 赘述至此,不免感慨良多,这里仅表一二:

 一、都昌人与鄱阳湖之间,如今只剩了自然关系、文化关系,不再有多少利害关系了。历史走到今天,人们可以靠水不“吃水”了。不要说不再打湖草了,打不打渔也无所谓;在高速公路发达的今天,就连水上运输亦已完全萎缩。鄱阳湖之哪里至哪里是属于都昌版图,已完全不被县人所重视——当它与人的生存问题构不成对应关系时,淡忘是当然的。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一个十分明显的现象,就是都昌因鄱阳湖关系,同外市县发生纠纷,已经少到了几近于无的程度。大家的目光,也都不再盯在脚下的“一亩三分地”上了。经历了一千几百年的打打杀杀,现在应该划上句号了吧?一位文友曾道,鄱阳湖自告别了木帆船后,便进入到了“后鄱阳湖”时代。这种观点究竟有否理论支撑,姑且不谈。我想说的是,先人们为保卫家园、捍卫主权的风风雨雨,不堪回首的往事,已经尘埃落定,也已成为永远的历史陈迹。

 二、不能因为鄱阳湖在世俗的功利层面上,给不了我们多少帮助,从而在心理上抹去了它。事实是,唯有都昌人与鄱阳湖之间,属于子与母的关系,并水乳交融至难分难解的程度。是“沉鄡阳”的大地震,毁灭了都昌先人的家园,又是它天意弄人地造出偌大一个鄱阳湖;是唐初成立都昌县时,把鄱阳湖的大部核划为新兴的县域,从此成为人们须臾不可分割的天然家园;汉文化改造在一定意义上,提升了都昌先人的文明程度,但鄱阳湖的博大及原始状态的粗放,又令都昌人葆有了几分原初的血性与执傲。当岸上的琅琅书声与湖上嗷嗷大叫的号子声、厮杀声交汇在一起的时候(而且经过了一千几百年的长期演练),都昌人被锻造为一种刚柔相济的秉性,又表征出“内守外修”式的特点:其谦谦君子的外表下,往往掩盖了固执已见的主意;其豪迈饮酒的粗犷里,又藏了捉弄他人的心计;其恃才傲物的形式中,又留了投靠“明主”的心思;其在手段多变的运作后,也伴生怜悯他人、援手他人的作派;其勤于政事、奉公守法的行迹里,又不免儿女情长、沾亲带故;其在现代教育中,理性地接受了唯物主义思想,而在面临命运无常时,又迷信于神鬼的拯救……只有受了“高等教育”的江万里一类人,“内外兼修”到了一定的火候,或曰炉火纯青的程度,内心葆有坚守的信条和坚定的信念,才丢弃了为人处事的两面性与多变性——这种例外,常人难以达到。而在大众层面,我认为上面陈列的诸多表现,大致可以界定为“鄱阳湖之子”的基本性格。这在表里如一的人眼里,容易把上述现象误读为“狡诈”。北方人对南方人,大抵都有这样的不满。殊不知,汉文化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原人的母体文化,而南方人则是当作子文化吸收的。后者在融合、扭结过程中,不可能把自己的母文化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在“邯郸学步”之后,就有点不伦不类了——其性格之复杂,盖因于此矣!

 我想在今后,不管外在形式如何五花八门,本土人士之内在的东西,不会有太多的改变。一个民族或地区的传统文化,在面对外来文化入侵的时候,它的反弹力量是难以估量的。在这个意义上,都昌人的性格,也算基本“定格”了。

                                                    定稿于二OO七年七月中旬

稿源: 九江新闻网

作者: 杨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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