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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媒体:鹰潭日报  作者:蔡火水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7/15 9:17:30

蔡火水 黎玉平 汤火兴 付桂林

    近年来,鹰潭市生猪养殖产业蓬勃发展,在农业经济总量中占比逐年增加,产品主要销往东南沿海省份。规模化生猪养殖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并邀请畜牧、环保专业人员,对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生猪养殖污染现状

    目前鹰潭市有年出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443家,年出栏生猪共80余万头。按平均每头生猪日排粪尿约6公斤估算,鹰潭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年排放粪尿量约150万吨,其中:排出的氮约6.9万吨,磷2.01万吨,粪便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较高。由于目前生猪养殖点多面广,普遍存在污染治理能力弱、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以及“重养殖、轻防治”等问题,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制约了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个别地方甚至威胁到民众饮水安全和稻田耕作,生猪养殖污染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二、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近年来,鹰潭市农业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筹资,采取多种措施对生猪养殖面源污染进行了治理。

    一是通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治理污染源。根据《鹰潭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功能区划分的要求,全市畜禽养殖划分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并通过关闭和搬迁调整不合理的布局,建立与环境协调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1)禁止养殖区。信江、白塔河水源保护区、龙虎山风景区以及城镇地区外侧两公里范围为禁止养殖区。该区域严格禁止畜禽生产,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将逐步分期分批关闭搬迁。(2)控制养殖区。洪湖水库、五湖水库周围为控制养殖区。该区域内不再重新布点,不再扩大畜禽饲养规模,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在一定时间内全部完成畜禽粪便综合治理,逐步取消散养户。(3)适度养殖区。马荃、泗沥、罗河等地区为适度养殖区。该区域除接受其它区域转移的畜禽养殖场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集约化生产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农场优势,进一步建设集约化、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畜禽生产基地。

    二是通过加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治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近三年,鹰潭市充分利用国家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扶持政策,共对全市28个年出栏生猪规模在500—3000头之间的生猪养殖场进行了生猪标准化生产项目改造,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200万元。2010年又有9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获国家生猪标准化项目批复,可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400万元。这些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的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池、污水调节池、沼液田间调节池和粪便发酵车间等设施建设。

    三是通过加快大中型沼气池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近三年,我市充分利用国家对年出栏生猪规模在3000头以上的大中型养殖场实施沼气工程进行扶持的政策, 积极加快大中型沼气池工程项目建设。目前,我市有35个大中型生猪养殖场列入大中型沼气池工程项目建设,另外正在做大中型沼气工程前期准备的有21家。共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近3000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沼气池建设和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

    四是通过大力推进生态畜牧小区建设,治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重点推广“猪—沼—果”、“猪—沼—粮”、“猪—沼—菜”、“猪—沼—渔”等生态种养模式,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控制消除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迄今为止,全市发展生态畜牧小区近20个。

    五是通过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治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2008年余江县获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65万元,主要用于余江县年出栏生猪800头以上未得国家其他项目资金的30家养猪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009年又获奖励资金56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建污水沉淀池、生化池、沼气池、储气柜和氧化塘等污染处理设施。

    三、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鹰潭市生猪养殖引起的面源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我市生猪养殖点多面广,污染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源污染治理离现代环保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对污染治理认识不足,进展缓慢。个别地方,生猪养殖户对生猪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认识不足。他们对生猪养殖场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环保意识淡薄,重养殖轻治理、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调查发现,一些养猪户未能对粪污进行足够有效的处理,如排污沟建造不规范,存在渗、漏现象;猪粪随意堆放,无固定堆放场所,个别有堆放点的猪场也无防渗、防漏、防雨淋等措施。这些问题导致大量的氮、磷流失,造成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目前,完成粪污治理改造不到既定目标的30%,个别地方的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至今没有制定粪污治理改造行动方案。

    二是少数养殖场选址不当。虽然划定了养殖区域,但由于涉及到多部门管理,目前执行不够理想,兴建猪场随意性普遍存在。少数养猪户建猪场时未经农牧部门批准,未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更没有执行环保部门的规定,想到哪里建就在哪里建。有的不顾水库使用功能, 在水库周边盲目建设猪场;有的为图方便,甚至在自己村边、附近山岭或自留地建猪场。由此导致人畜共饮、人畜同住、蚊蝇共舞、粪便满地的恶劣局面,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三是养殖户“等、靠、要项目”思想严重。一些生猪养殖户认为只有申请到国家项目才开工实施粪污治理改造,因此迟迟不动工,拖延了治理进度。开展较好的大多是获国家有关扶持项目的养殖场;没有申请到项目的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停滞不前。

    四是治污效果不一。部分规模养殖场虽然有治污设施,但由于运行成本过高,或设施简陋,或管理粗放,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粪尿、污水排放不达标,仍然存在污染环境的现象。目前粪污治理大多为单纯的建设沼气池和简单的沉淀池,真正完全达到畜禽清洁生产行动目标的还不多。

    五是监管机制不完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涉及到农业、环保、国土、发改、水利、林业、城建、规划、工商、财政、公安等多部门,但目前主要还是靠农业部门进行监管,环保、国土、发改等部门虽然有时参与,但监管力度不大。

    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1.强化组织领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市里成立畜禽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一指挥治理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像抓农村清洁卫生工程一样抓畜禽粪污治理。

    2.加强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做好养殖区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09】99号文),进一步合理规划养殖区域,限制养殖污染。设立禁养区、限养区及可养区。新建养殖场(小区)按照“三高、四有、五统、六化”的基本要求,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有生产区、有管理区、有生活区、有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区,统一畜禽品种、统一饲料供应、统一防疫消毒、统一环境治理、统一产品销售,实现畜禽品种优良化、防疫消毒制度化、饲料兽药安全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养殖环境生态化、粪便处理无害化。力争做到畜禽养殖场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发挥效益一个。

    3.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2007、2008年标准化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扎实稳步推进2009、2010年标准化项目建设。继续在余江、贵溪选择3—5个生产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

    在养殖场内设置生活区与养殖区,之间设置隔离带,并实现生活污水与养殖污水分流。圈舍建设力求科学、简单、实用,保证通风干燥、向阳保温、栏舍有大小适宜的运动场和隔离观察区。

    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推动养殖场污染治理,积极推广饮排分离、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有条件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添置有机肥加工设施,建立与排污量相匹配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采用生物治理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率达标。

    4.大力推广沼气工程建设,促进达标排放。一是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模式,把养殖场沼气工程建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公益性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将养殖业、沼气工程和周边的农田、果园、鱼塘等,进行统筹安排,在为养殖场或周围居民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对沼液、沼渣综合利用,使养殖场粪污达标排放,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二是积极推广废水沉淀收集系统。对一些周边既无一定规模农田,又无闲暇空地可供建造鱼塘和水生植物塘的养殖场,废水可先流入沉淀池与酸化池,再流入厌氧发酵池、氧化塘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
    5.广泛宣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广泛运用新闻宣传媒体,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使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精神深入人心,激发养殖业主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唤醒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监督意识,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未批准而建造养殖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适时曝光。

    6.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全市规模养猪场粪污治理工作要按照“治、堵、关”分类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切实做好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制订方案、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验收以及引导养殖场建立标准化的养殖场(小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环保部门应严格畜禽养殖场的环保审批,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提供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环境监测以及会同农业部门进行违法排污的监督执法等;其它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模猪场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养殖场达标排放纳入县(市、区)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倡导绿色养殖理念 破解养殖污染难题

    总记得有这么句话:“要致富,多养猪”,现在看来,不但要“多养猪”,还得“养好猪”。因为仅仅是“多养猪”已经影响到农村的环境,甚至“威胁到民众饮水安全和稻田耕作”;而“养好猪”则意味着需要解决养猪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只有把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了,猪才算养好了。

    这些绕口的句子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也简单,就是说,发展养殖业,要创新生态养殖模式,走绿色养殖之路。这里所谓的绿色养殖之路,不仅仅是指养出来的畜禽健康味美,同时也是指决不能让养殖业成为环境的污染源。

    据专家介绍,近年来,牲畜疫病种类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根本原因在于人们未能科学养殖。

    以生猪为例,我国多为中小散户养殖,畜舍卫生、空间、饲料等条件均难达标,猪生存的条件很差,其健康状况就难以保证,这是导致近来生猪并发多种疾病的根源。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制度管理,强制养殖者必须为牲畜养殖提供良好的环境,饲喂合格的饲料,才能避免各种新生病种的出现。
    此外,随着畜牧业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畜牧养殖业的面源污染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它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水质污染、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特别是上规模的养殖场,如果配套措施不完善,短期内表现为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若干年后,其通过土壤—农作物—食品的链条,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长时间危害。

    传统的末端治理模式,投入多、运行成本高,治理难度大,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企业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显著。在当前全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防治污染的大背景下,实现清洁生产模式,对于防治畜牧污染,彻底解决畜牧业的环境问题,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倡导绿色养殖理念,破解养殖污染难题,坚持“优质、无公害、绿色”原则。到那个时候,“不闻猪粪臭,唯闻猪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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