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示范区是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建设为主要对象,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的持续发展,它是一个相对独立又对外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它强调全面变革劳动过程,实现对自然界的开发和对自然界的补偿同步增长,而可持续发展则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和最高目标。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场重大革命。其根本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以来,我省先后有共青城、武宁县、星子县、靖安县、信丰县、宁都县、崇义县、东乡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金溪县、资溪县、安义县、南昌县、新建县、吉安县、永丰县、新干县、安福县、婺源县、彭泽县、分宜县、上犹县、兴国县、石城县、南昌市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其中共青城、东乡县、信丰县、宁都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