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在鄱阳湖区白沙洲茶湖水域使用机动底拖网非法捕捞的当事人共十一人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起诉到鄱阳县人民法院,不日法院将开庭宣判。
当事人均为白沙洲乡车门村人。今年7月15日,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白沙洲茶湖水域使用机动底拖网非法捕捞。鄱阳渔政分局渔政执法人员会同鄱阳县水上公安分局干警乘三艘执法快艇前往查处,执法人员在茶湖水域当场查获:当事人正在使用渔业法规禁用的渔具——机动底拖网非法捕捞作业。据其交代,该网具自从去年9月份购置以来,经常在白沙洲水域非法捕捞,涉案非法所得达6万余元。
鄱阳渔政分局认为,该案件涉案金额较大、影响较为恶劣,构成了刑事犯罪,并于当天下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近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其进行起诉至鄱阳县人民法院。此举,震慑了今后使用机动底拖网的不法分子,达到了敲山震虎的目的,对一些使用非法渔具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对保护鄱阳湖渔业资源起到了较为深远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