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余市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至315天”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排放和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管, 1至5月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二级标准,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51天。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 建立和完善全市重点工业废气监控平台,全市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共安装17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随时监控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状况,防止废气异常排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治理力度,加大冶炼、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烧结机烟气、工艺废气、燃煤烟气、焦化煤气的二氧化硫的整治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电除尘和脱硫设施设施技术改造,有效降低新钢公司、新电公司等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 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继续执行国家实施的机动车“以旧换新”政策,对“黄绿标”机动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共审核以旧换新机动车412辆,认定黄标车395辆。同时做好进沪公务车辆的绿标管理工作,共核发23张绿标。积极做好今年即将实施的《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前期工作,将汽车环保合格标志纳入汽车登记和年检,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加强对有色、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关停一批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小型煤矿企业共13家,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淘汰城市中心区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的工作,促使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尽快落实淘汰城市燃煤锅炉的工作,待天然气进入新余后,全面淘汰燃煤锅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