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精简77%的行政审批事项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4/25 9:51:22
(记者邓建胜)4月23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情况。据介绍,江西省公安厅52项行政审批事项只保留12项,精简率为76.9%,仍保留的审批项目审批时间也均压缩了30%以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江西省公安厅对厅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自2008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09年3月上旬结束,历经自查清理、审核论证、规范实施三个阶段,截止3月16日,经江西省政府法制办确认,江西省公安厅对厅机关全部5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清理,精简其中的4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民用枪支持枪证”、“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等12项行政许可,精简率为76.9%(其中有12项为涉及投资的审批事项,精简6项,精简率为50%)。
据介绍,清理中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审批事项清理未达到“三个至少减少30%”的不放过,对拟保留的审批事项说不出合理由的不放过,对可保留可下放、委托的审批事项没有下放、委托的不放过。在精简的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3项委托或下放给市、县公安机关行使。其中委托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4项,下放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9项。其他审批事项分别采取转变服务方式、合并、取消、暂停等方式予以精简。
此外,江西省公安厅在本轮精简过程中,大大缩短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审批时间均压缩了30%以上。“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的准印证”办理时限,原为20日,清理后缩减为10日;“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配置批准”办理时限,原为15日,清理后缩减为7日;“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时限,原为20日,清理后缩减为随到随办;“国际联网和接入单位用户备案”办理时限,原为30日,清理后缩减为随到随办。
据公布,13项委托或下放给市、县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首批事项分别为:
——由省厅委托设区市公安局审批(审核、备案)的行政许可项目: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的审批;3、国际联网和接入单位用户备案;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公安局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由省厅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2、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的准印证;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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